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相关数据。紧接着,广东、湖北、福建、北京2024年三季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收收入情况也相继发布,主要数据如下表:
简单说两句:
1、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与实际创收收入: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达到了10029.24亿元,同比增长4.73%。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在经济上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势头。
全国实际创收收入为8959.82亿元,同比增长6.37%,增速略高于总收入增速,显示出广播电视服务业在创收方面的能力有所增强。广东、湖北、福建和北京的实际创收收入也分别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北京的增长尤为显著,达到了6.68%。
2、传统广播电视机构与网络视听服务机构:
从数据上看,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的总收入(5841.90亿元)已经超过了传统广播电视机构(4187.34亿元),这表明网络视听服务正在成为广播电视服务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有线电视网络收入与新媒体业务收入:
从有线电视网络收入来看,湖北和福建的数据分别显示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湖北下降11.63%,福建增长3.55%,但基数和增长情况需综合考虑),这可能反映了有线电视网络业务面临的挑战。
相比之下,新媒体业务收入在湖北和北京均实现了大幅增长(湖北增长413.69%,北京增长7.63%),这表明新媒体业务正在成为广播电视服务业中的重要增长点。
4、有线电视用户: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的有线电视实际用户数同比下降了1.99%,这可能表明有线电视在某些地区正面临用户流失的挑战。
综上所述,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在经济上仍然保持了一定的增长势头,但传统广播电视机构正面临来自网络视听服务的竞争压力。有线电视用户在某些地区出现流失,而新媒体业务则成为重要的增长点。因此,广播电视服务业需要不断创新和转型,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以下为全国及各省市2024年三季度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收收入情况:
经初步统计,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广播电视服务业总收入10029.24亿元,同比增长4.73%。其中,实际创收收入8959.82亿元,同比增长6.37%。按主体分,传统广播电视机构总收入4187.34亿元,网络视听服务机构总收入5841.90亿元。全国广播节目播出时间1161.90万小时,电视节目播出时间1373.91万小时。截至9月末,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07亿户,广电5G用户2936.62万户。
广东:有线电视实际用户1696.17万户,广电5G用户356.93万户
经初步统计,广东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总收入1388.84亿元,占全国广电行业总收入的比重为13.8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8.58亿元,增长7.64%。全省实际创收收入为1297.83亿元,同比增加104.95亿元,增长8.80%。全省广播节目播出时间64.40万小时,电视节目播出时间62.72万小时。截至9月末,全省有线电视实际用户1696.17万户,广电5G用户356.93万户。
三季度,湖北省广播电视总收入291.5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同)增加11.03亿元,增长3.93%。实际创收收入265.92亿元,较去年增加8.58亿元,增长3.33%。
实际创收收入中:广告收入为13.20亿元,较去年减少1.78亿元,下降11.88%。广播广告收入0.83亿元,较去年减少0.73亿元,下降46.82%;电视广告收入5.80亿元,较去年减少0.56亿元,下降8.75%;网络媒体广告收入5.98亿元,较去年减少0.54亿元,下降8.23%。
有线电视网络收入16.44亿元,较去年减少2.16亿元,下降11.63%。新媒体业务收入225.27亿元,较去年增加181.42亿元,增长413.69%。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0.10亿元,较去年增加0.07亿元,增长243.77%。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2.96亿元,较去年减少0.50亿元,下降14.40%。其他创收收入7.95亿元,较去年减少168.46亿元,下降9549%。(注:第三季度创收收入中的新媒体业务收入、其他创收收入变动较大,原因为部分企业调整填报口径,将其他收入调整为新媒体业务收入。)
全省有线电视实际用户1290.67万户,较去年增加29.21万户,增长2.32%。全省有线电视缴费用户339.88万户,较去年减少14.32万户,下降4.04%。
据统计,2024年1-9月,福建省广播电视总收入189.76亿元,同比增长11.27%。广播电视实际创收收入148.35亿元,同比增长10.98%,其中,广告收入12.87亿元,占创收收入的8.67%,同比增长23.15%;有线电视网络收入32.90亿元,占创收收入的22.18%,同比增长3.55%;新媒体业务收入10.36亿元,占创收收入的6.99%,同比增长1.38%;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1.29亿元,占创收收入的0.87%,同比下降73.05%;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11.55亿元,占创收收入的7.79%,同比增长127.91%。其他创收收入79.38亿元,占创收收入的53.51%,同比增长11.21%。
有线电视实际用户数723.08万户,同比下降1.99%。 今年1-9月,新批准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335家,全省累计持证节目制作机构1985家。
北京:三季度有线电视网络收入13.02亿元,新媒体业务收入2172.91亿元
2024年三季度,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实际创收收入为3710.34亿元,同比增长6.68%,行业发展稳中向好,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从实际创收收入构成来看,广告收入为711.8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75亿元,同比下降5.29%;有线电视网络收入13.0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54亿元,同比下降3.97%;新媒体业务收入2172.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06亿元,同比增长7.63%;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19.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46亿元,同比下降18.73%。节目制作相关服务收入等其他收入793.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98亿元,同比增长18.35%。(注:新媒体业务收入是指广电IPTV 机构、互联网电视(OTT)牌照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广电IPTV、互联网电视(OTT)、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及其他新媒体(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网站等)业务取得的收入。)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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