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一个公告值得关注,对有线电视来说绝对是重大利好,相当于国家直接给了真金白银的支持!
公告内容
公告显示,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决定延续实施有关增值税政策,其中除了对电影类相关企业的免税支持,还明确:
“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执行时间方面,一直到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利好
从上面公告内容可以看出,这项税收优惠政策是对之前的延续,我们也能从中读出一些变化。
1、2010年8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122号):
通知指出,为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通知所列企业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本次免征营业税的地区包括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青海等。
2、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注意关于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免征增值税,出现了2017、2018两年的空转期。
3、2018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8〕124号)。政策适用于所有文化企业,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刚前面提到了2017-2018年两年的空转期,所以这个政策出台背后其实是整个行业共同努力争取的结果。
4、再到今年新的通知发布,这项政策将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将有利于保障有线电视整体盈利情况,支持广电更好地发展。
延伸阅读
其实在10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还联合发布了一个重要公告《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相关文化类企业可重点关注。不同性质的企业可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措施。
目前与广电网络公司相关税收减免的来源有:
1)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规定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免政策;
2)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
3)地方税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单独制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不管是广电网络公司,还是广电其他文化企业,都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做好税收筹划,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广电,加油!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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