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KIDS Act聚焦未成年人保护
2026年9月17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欧盟维护互联网数字空间可问责与可信法案》(EU Keeping Internet Digital Spaces Accountable and Trustworthy Act简称KIDS Act)立法提案。该法案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在国内常称为《欧盟儿童法案》尚未正式生效。在时效性方面,该法案后续还需要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谈判表决才会成为正式法律。
KIDS Act的立法背景是,近些年欧洲青少年焦虑、抑郁、网络霸凌、算法成瘾问题凸显。例如,2024—2025年在法国,有7个家庭联合起诉法国TikTok;同时,15岁就跳桥自杀的少年Clément母亲另诉TikTok、Meta,指控「诱导自杀」。而根据ISTAT针对Instagram的调查,11—19岁青少年有34%在过去一年遭线上骚扰,其中7.8%每月被骚扰,女孩属于高发。因此,欧盟社会各方高度担忧社交媒体、短视频、AI聊天伴侣、网络游戏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欧盟现有法规(《数字服务法案》DSA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条款,但属于通用规则,只能缓解相关风险。欧盟希望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儿童线上安全的专项立法,直接干预产品功能与账号准入等事项,在全欧盟实现单一数字市场下并统一儿童线上保护标准,避免各成员国自行立法造成规则碎片化。
从近半年以来全球数字媒体——特别是社交媒体监管浪潮来看,未成年人保护再次成为全球监管重头戏!所以,虽然还存在一些争议,但欧盟的上述法案通过的可能性极大。
二、欧盟KIDS Act展现新思路
KIDS Act的核心思路有:
1、安全由设计而生(safety-by-design):产品源头反成瘾规制
这是本法案最核心革新点之一,强制互联网平台在产品研发阶段就要面向儿童做安全设计,禁止利用暗黑模式、成瘾机制攫取未成年人注意力。或者说,未成年人的产品动态必须优先考虑安全、质量和心理健康,而不是互动参与度。其约束范围不限于社交平台,覆盖视频平台、网络游戏、AI聊天机器人、AI虚拟陪伴、应用商店:
—禁止无限下拉滚动、睡眠时段骚扰推送、诱导回访的交互设计;
—默认开启隐私保护,降低陌生人骚扰接触风险;
—AI伴侣类产品不得对儿童制造情感依赖;
—防范游戏内消费陷阱;
需要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安全推荐算法,避免算法把儿童推入极端内容 “信息黑洞(rabbithole)”。
按照该办法,数字媒体新的推荐功能、创作者工具、社交机制或直播功能可能会向成年人推出,但在合规流程完成前,未成年人将无法使用。这会让部分产品迭代时间受到监管限制,惩罚使用者离开的机制也会因此被限制。未成年人领域的“注意力经济”必然被重置。
这实际上是在统一服务内形成两个注意力经济市场:面向成人的广告库存可以继续受益于平台的完整互动机制,而青少年领域将包含更多停顿点、减少用户行为分析。而传统上以青少年为关键点的服务,如游戏、音乐、体育、美容和娱乐等,其商业空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反复推荐和信息源(feed)的触达。在新的监管架构下,这些推荐和受众触达必然显著减少。
2、举证责任倒置(责任逻辑反转):平台自证安全
这是法案法律责任层面最大最重要的突破。传统的逻辑是:家长举证证明互联网平台对儿童造成伤害。而KIDS Act的逻辑是:平台负有举证义务,必须主动证明自己的服务、产品设计对未成年人是安全、适合年龄的;需要提交儿童风险合规计划。平台不能以“家长应当管好小孩”作为抗辩理由;商业平台不能默认儿童是普通用户。美国目前的情况或与之相反:在未有明确相关立法情况下,针对互联网科技公司的诉讼反而越来越成为美国一种另类的常态化监管工具,各州政府检察长可以用集体诉讼施压平台整改,其审判结果也必然成为后续同类案例风向标。
具体而言,欧盟内月活跃用户至少4500万的大型在线平台必须提交涵盖新服务、功能的合规计划。独立审计员将由平台承担费用审查这些计划,欧盟委员会将在30天内进行评估。受保护的功能只有在获得委员会积极意见后才能惠及未成年人。当然,在未来KIDS Act可能的落地实施后,具体各方还将存在一个适应过程。
3、分级渐进式网络准入(年龄分层账户机制)
在互联网平台的进一步落地服务层面,立法不主张完全隔绝儿童互联网,而是设计分阶段的社交媒体账号权限,循序渐进接入数字空间,建立全欧盟统一最低年龄标准,结束各成员国碎片化立法局面。
<13岁:禁止独立注册社交媒体账号;
13-14岁:仅可开设家长监管微型账号(miniaccount);功能受限、可管控使用时长;
≥15岁:可开设独立社交媒体账号;但直至18岁之前仍然持续适用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全套规则。
也就是说,用户的年龄决定了他们能获得的产品版本。对于13和14岁的青少年,监护人创建的迷你账户将包含永久家长控制、批准的联系人,以及每日使用时长限制。15至17岁的用户可以自行管理账户,但服务仍需遵守针对青少年的安全要求。
4、建立隐私友好的年龄核验(Age-Assurance)机制,赋能家长
Kids Act既要落实年龄核验防止未成年人绕过年龄门槛注册(例如自我声明的年龄与生日);同时立法明确年龄核验不能过度收集个人身份隐私数据,只确认年龄即可,不搜集额外身份信息;提供统一、易用、可互操作的家长管控工具,把监护权交还家长,但又不把全部防护压力甩给家长。
在澳大利亚正式实施《2024年网络安全(社交媒体最低年龄)修正案》之后,据统计,2026年3月该国未成年人社交账号持有率从法案落地前49.7%降至31.3%。但相关研究显示,禁令生效三个月后,86%的16岁以下青少年仍能访问至少一个受限平台,三分之二的未成年用户通过自行申报年龄或上传自拍照绕过了核验。面对执行短板,澳大利亚政府持续加码处罚力度,并赋予监管机构直接下发合规要求、开展现场调查的权限。这些情况正是Kids Act强调年龄核验机制的重要原因。
三、未成年人保护及相关产品设计成全球数字媒体监管重点
总的来说,近两年多国密集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性相关政策,治理路径从传统内容管控延伸至准入门槛、产品设计等深层维度。上述欧盟的立法提案正是这一全球浪潮的一大看点,继续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治理范式的关键演进。
2025年底,澳大利亚正式实施《2024年网络安全(社交媒体最低年龄)修正案》,成为全球首个对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设定统一年龄门槛的国家。更重要的是今年3月,美国加州陪审团裁定:Meta和谷歌对一名年轻用户上瘾并导致她的抑郁和焦虑负有责任,两者被判赔偿600万美元的损失。这个案例的审判重心归结到Meta和谷歌的产品是如何工作的,这就涉及无限滚动、自动播放等产品机制。陪审团认为这些产品在伤害中起了实际作用。在这一审判中,数字媒体平台的产品策略就是审判证据,“实质因素”是判决基础,而相关产品的媒体类别反而不是那么重要!进一步,8月美国加州奥克兰联邦法院开庭,案由为多州指控Meta故意设计成瘾机制、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和《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开庭仅8天,Meta就同意一项估值约180亿美元的和解方案,并接受对Facebook和Instagram如何吸引年轻用户注意力的可执行限制(涉及使用时间、通知和推荐等)。同样,无限滚动与自动播放、高频推送、美颜滤镜等产品机制也被认定为成瘾性产品设计。笔者认为:传统监管的重心是在内容本身,而上述两起美国重大审判是数字媒体领域监管的里程碑。
一般而言,数字媒体平台利用推荐来匹配内容与受众、减少内容发现摩擦,并在其中创建广告库。而用户使用时长是这一商业机制最重要的基础,所以自动播放、无限滚动基本是当下主流数字媒体默认机制。但在新的监管潮流下,数字媒体必须优先考虑安全、质量和心理健康,而不是互动时长,其监管重心是导致成瘾等隐患的产品策略与产品机制,即:平台自身产品架构是否放大青少年的心理隐患并导致伤害?同样,此次KIDS Act也遵循了这一思路(“安全由设计而生”)。
四、国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时俱进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属于该领域的上位法。该法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设置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功能。而2024年开始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则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正式确立“未成年人模式”概念,明确义务主体涵盖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社交平台等;要求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差异化设置,同时配套监护人管控工具(时长、权限、消费管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作为进一步的规范性指引文件,把适用范围从APP平台扩展到手机、平板、儿童手表等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分发商店;提出一键切换、退出核验、防绕过、分龄时长、专属内容池的技术标准,明确终端-应用-应用商店三方联动的三重防护思路。
依照我国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属于网络平台服务者的义务与社会责任,未成年人保护监管也一直处于演进升级中。2026年3月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明确划定不良信息清单,把诱导非理性打赏消费、宣扬畸形审美、自杀自残引导等纳入监管范围,给平台审核、行政执法提供明确标准。2026年4月起,国家网信办、国家新闻出版署、工信部等联合发布了《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原则上确定认定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
进一步,《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9月公开征求意见。按照该意见,识别为不满16周岁用户时,平台必须主动、强制切换未成年人模式;禁止向未满16岁开放直播发布、陌生人社交、虚拟伴侣、诱导未成年人沉迷上瘾等服务;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出厂强制搭载未成年人防护功能,并纳入进网许可检测;对AI服务也设置未成年人防护要求。在该意见稿中,未成年人用户识别是网络平台必备能力,相关年龄核验办法涉及法定身份证件、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分布式数字身份认证公共服务、非存储式一次性人脸核验、行为特征识别等方式。除了对网络平台提出信息内容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外,该办法也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预计这一规定是这一领域的关键举措,并为数字中国设定未成年人防护栏。
在立法之外,国家监管层面也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专项举措。例如,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也是中央网信办近两年“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的重点问题之一。今年夏天,为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中央网信办还专门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协调机制工作会议。例如,近期发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AI拟人产品对未成年人必须开启风险提示、时长管控。而配合监管需求,相关网络平台也有相关落实举措。例如,2025年,抖音以“健康守护、亲子护航、优质陪伴”为核心理念,”推出“未成年人陪伴计划”;2026年,抖音升级推出“2026年未成年人陪伴计划”。抖音在产品层面,14 周岁以下实名用户自动锁定开启未成年人模式;单日使用上限 40 分钟;22:00‑6:00 禁止登录;设置护眼间隔提醒;上线亲子护航账号绑定,家长可以管控浏览、时长,识别风险行为向监护人推送预警。

总之,“少年强则国强”,数字时代下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相关监管工作必然是与时俱进的,同时也是社会各方共同协作推进的。
责任编辑: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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