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IPTV 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信等技术于一体的新兴业务模式。近年来,国内 IPTV 业务增长迅猛,工信部最新公布数据显示,截至 2021 年 11 月末, IPTV 总用户数达 3.47 亿户。因涉及内容、运营、技术较多方面,IPTV 发展虽然稳步但有争议。随着其发展上升期的红利已过,精细化运作以及建立起合规的版权行业规范是发展的必然之势。
本文着点于 IPTV 内容版权市场(文中主要指影视剧、体育和电竞版权)的现状和困境进行论述。版权的流转过程为上游制作发行,中游版权商买断发行代理,分成抵达下游平台如互联网端或者电视大屏端,通过编辑进行策划,传递给用户。
在我国,上游影视内容版权方具有高度分散的特征,上游内容制作方通常以单个制片人团队为核心,一年可生产 1~2 部爆款影片,这样的小制作公司占比接近 90%。国内头部的内容制作商以华策、慈文、唐德、光线、华谊等为典型代表,国产影片票房占比53%,而美国五大影视公司市占率接近90%。上游影视内容版权方高度分散,通过中游版权商整合上游相对分散的内容,为下游提供丰富的版权内容。
中游版权商以华视网聚、盛世骄阳、佳韵社为代表,其中,盛世骄阳被皇氏集团收购,佳韵社被华策影视收购。现有版权市场华视网聚一家独大,营收市占率达 82%,并且其市场占有率仍在不断扩大。目前,华视网聚积累了五万多小时的内容,其中院线电影版权持有量超 50%;老港片市场占有率 80%;卫视同步剧占有率40%;动画等超 40%。除此以外,中游版权商还有中录国际、森宇文化、时利和顺等。
下游渠道方相比上游较为强势,爱奇艺、优酷和腾讯视频三足鼎立,芒果TV、B站、西瓜视频走差异化之路。对比互联网视频网站年均万部以上的分销影片量和百亿以上的采购预算来说,IPTV 几十亿元的采购预算只能算是个“小市场”。
2 IPTV 版权市场的现状
2.1 影视类版权
目前,IPTV 的电影类版权分销主要集中在华视网聚、百视通、华数、浙江岩华等公司手上,电视剧版权分销则集中于与爱奇艺、优酷、腾讯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代理商。
华视网聚的电影版权分销一家独大 , 以院线新片为特色;浙江岩华代理了索尼及派拉蒙的部分电影版权;百视通的电影版权内容集中了海外电影公司(华纳兄弟公司、派拉蒙影业公司、环球影片公司、索尼电影公司、迪士尼电影公司)的版权内容,其他版权商基本都有“爱优腾”的影子。比如,金胡桃和小麦是爱奇艺的代理商,环球合一和浙江岩华代理部分优酷的内容。腾讯的内容暂无代理商,目前市面上能找到的腾讯内容多以 SDK 形式呈现。未来电视有限公司(NewTV)是央视国际和腾讯共同入股的公司,每年以 1.6 亿元的合作规模获得腾讯的内容,为 OTT 魔百盒提供内容。
2.2 电竞类版权
IPTV 电竞类的版权以赛事类和攻略类为主。
版权提供商主要有圣剑网络、 VSPN、ESPTV、赛驰电竞等。圣剑网络是目前最大的 IPTV 的电竞频道运营方,成 立 于 2013 年 3 月,2016 年新三板挂牌申请正式获批,成为电视互动娱乐内容供应商第一股;VSPN(英雄体育)成立于 2016 年,是一家以承办游戏赛事起家的公司,成立之初便承办了王者荣耀的职业联赛;赛驰电竞(体育赛事频道 SIZE)是一家电竞全媒体运营商,是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开办的综合体育赛事频道,目前已引进 LPL 英雄联盟职业联赛直播、 KPL 王者荣耀职业联赛直播。攻略类的提供商为长沙左卡,它的模式是收集一批由 UP 主授权内容的版权内容,然后与 IPTV 平台合作。
2.3 体育类版权
体育内容作为一个成本高的版权类别,版权方集中在新英体育、央视卫传中心(CCTV-5 直播频道的版权在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PP 体育、爱奇艺、腾讯等。
欧洲杯版权集中在如下三家:央视持有电视版权;新英体育持有新媒体版权;咪咕则拥有新媒体版权和IPTV 独家版权。
英超版权主要是腾讯和 PP 体育。 PP 体育买下 2019—2022 年英超三个赛季的中国大陆版权(2020 年 9 月终止合作) ;腾讯买下了部分英超(约300 多场)比赛在中国大陆的转播权。
咪咕则在 2018 年世界杯之后选择扎根体育产业的途径。他们与苏宁体育达成战略合作,启动“451 计划”,通过合纵连横的方式,迅速获得 4 项顶级赛事(欧冠、亚冠、WWE、UFC)、5大联赛(英超、意甲、德甲、西甲、法甲)、 1 个中超等优质体育内容。咪咕成为国内最大的体育版权内容平台。
2.4 少儿、教育类版权
IPTV 少儿版权 70% 以上头部内容被上游的奥飞娱乐和华强方特包揽。奥飞娱乐以前是一家玩具实业公司, 1993 年成立,在成立 14 年之后开始逐步发展为以动漫文化力量为主的集团型企业;华强方特则是实体的少儿类主题公园,同时打造文化内容产品 ,两者相辅相成。
IPTV 教育类的版权集中在学而思网校、猿辅导、纳米盒等。
3 IPTV 版权的困境
3.1 “爱优腾”对版权市场的把控
经历过若干年的“内卷”之后,“爱优腾芒”逐渐形成了稳定的“CP”,建立了置换、分销、联合出品甚至资本联姻的新型竞合关系。
2020 年底,优酷和芒果 TV 开始资本联姻。阿里宣布以不低于 62 亿元的价格获得芒果超媒 5.26% 的股份。 2021年上半年,“爱优腾芒”置换、分销、联合出品的共赢故事举不胜举:2021 年现象级热播剧《赘婿》由腾讯自制,爱奇艺拿到了《赘婿》独播权,因为同期腾讯视频重点推出的剧集是《斗罗大陆》; 优酷出品的爆款剧《司藤》同时分销给了腾迅、爱奇艺;爱奇艺联合腾讯影业、企鹅影视出品《梦见狮子》等多部剧集。
为了降低内容采购成本, “爱优腾”平台剧集类内容现主要以自制为主。2021 年“爱优腾”自制剧占比高达 68%, 同时,2021 年第一季度剧集网播指数 Top25 榜单中网剧上榜占比高达 76%,“爱优腾”的自制剧已经处于市场主导的位置。因为给自制剧以更高的流量扶持,所以原处于版权上游的制作方在议价上更加弱势。
“爱优腾”三家占据了长视频平台 70% 以上的市场,三家的自制剧正在挤压上游版权制作方的生存空间,甚至上游原有的巨头——光线传媒、北京文化、慈文传媒等上市公司也已经难产“爆款”。资本市场上的表现也反应了传统影视公司当前的“风雨飘摇”,如上市公司华谊兄弟开始卖画还债,北京文化逾期贷款本金 5 亿元。这种情况传导到了处在版权链中游的版权厂商:捷成华视网聚因着急变现,宁可违约也要将中国移动市场三年的版权权益打包卖给咪咕视频;盛世骄阳和佳韵社所剩版权内容已不多,多年不见再采购新的电视剧版权;森宇文化 2021 年上半年也没有采购过卫视跟播剧,而是把重点转向了少儿动漫领域。“爱优腾”的合纵联横和对头部内容的把控,让 IPTV版权市场上可用的优质内容越来越少,内容引入愈发困难。
3.2 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争议
2020 年,我国完成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独创性”和“以一定形式表现”两个基本特征定义作品,认定符合该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同样是作品,扩大了作品保护范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引入视听作品概念替换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纳入了新的视听作品类型,如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等。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未一并解决一些体育赛事的版权争议问题,比如 IPTV 的直播频道属于广播权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1 年 7 月欧洲杯开赛后,广电新媒体 CCTV-5 的直播中呈现了欧洲杯直播,却因此收到来自咪咕的侵权函。追根究底,咪咕以几十亿的资金获得了欧洲杯的 IPTV 独家版权和分销权,因此,在 IPTV 新媒体平台的欧洲杯内容被咪咕界定盗播侵权,但是对于广电新媒体来说,则是以一年上千万的合作成本从央视的卫传中心获得了 CCTV-3、 CCTV-5、CCTV-6 以及 CCTV-8 的转播权利。造成争议的主要原因就在于CCTV-3、CCTV-5、CCTV-6、CCTV-8播放的内容属于直播,界定为广播权,而咪咕虽然获得了欧洲杯 IPTV 的新媒体权利,但是在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21 年度第八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中,咪咕获得的是欧洲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IPTV 的直播频道属于广播权,且根据《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 IPTV 进行电视频道传输是执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播控职责。依照相关规定落地国家已批复的直播频道、完整传输、分发电视频道信号、为用户提供多路无延迟、无卡顿的高清直播服务是 IPTV 合法涵盖的业务范畴之一,是作为主流媒体阵地传达党和政府声音的职责所在,是广播电视机构及广电属性的电视业务平台不可被随意破坏分割的权利之一。如果说直播频道的内容也是版权方买断内容,后续IPTV 为了规避风险是否应该直接舍弃CCTV-5 ?因为各大体育赛事几乎都有版权归属方,且价格不菲,如此一来,直播频道到底何去何归?而直播作为IPTV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IPTV 的发展又该何去何从?
3.3 回看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8 年初 , 中国 IPTV 行业的回看业务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纷纷出现,涉及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等10 多个省市。
长期以来,回看业务属于直播频道的附属功能,对使用者免费服务,客观上也提高了电视收视率,社会效益大于商业收益。其实,身为推出回看业务的广电网络运营方屡次遭遇着版权权利方的官司,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回看是属于广播权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比如,在乐视网起诉广州地区的广电运营商珠江数码侵害其信息互联网传播权的案例中,经法庭审查后指出,由于珠江数码的回看服务采取的是网络广播手段,而且被告提交艺术作品的使用对象仅限于其专网电视节目的使用者,不是全部的社会大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的“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因而不构成对原诉人信息互联网传播权利的侵犯。
与此相对的另一个例子则是乐视网同样起诉了某广电网络运营商在没有许可情形下,利用专有网络以回看的形态授权网络使用者对已开播的《甄嬛传》等电视剧实行随时随地播放收看,法庭认为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利。
所以,关于电视节目回看并无明确具体界定,仍有待与文化媒体产业、法律行业乃至国家管理部门等多方的共同认定和厘清。
无论是法律层面上的理解,或是就现实操作性而言,将 IPTV 回看作为广播权显然更具备公信力。
首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 2019 年3 月召开的 IPTV 建设管理会议上明确表示,IPTV 是广播电视在新媒体领域的重要延伸,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平台和意识形态阵地。这就表明了其所涉及的著作权界定问题等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广播电视的法律法规。
其次,按照《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IPTV 被规定为是通过专网定向传送服务,而不是通过公开网络传送服务的,回看为特定地区 IPTV 使用者,而非所有公民都有权获得。这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中有关“个人选择的地方”的概念相悖。
第三,有线电视运营商提供的回看业务时间通常是三至七天不等,超出了此时段自行取消,这和用户能够在其他时段看到的“点播”形式有着重要差异,但并不能满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
如果在对 IPTV 回看内容并无明确著作权界定的前提下,对 IPTV 运营商等进行了密集大规模的“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起诉,显然有非法起诉之嫌。表面看上去是对著作权的保护,但实质上是对著作权保护的侵害,对 IPTV 的版权规范也并没有产生良性促进效果。
3.4 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和版权归属
随着短视频的社会影响力日益提升,从移动端到电视大屏端也是大势所趋,为加强互联网电视视频业务管理,2021 年 12 月, 国家广播 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电视短视频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过牌照商对于当下正热的短视频业务进入互联网电视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也为短视频业务进入大屏的规范发展开启了正式通道。
《通知》中,总局对于短视频的大屏业务总体持鼓励与支持的态度,在规范的前提下允许牌照商开展短视频内容合作。这对于短视频的发展看似是有利的,但是落实在具体执行中,短视频业务报备机制、审核机制、牌照商合作机制、栏目名称机制等都借鉴了互联网电视原有业务的管理办法,并没有提出特别的管理要求,相关业务都属于对等管理。同时,由于短视频自身存在节目量大的特性,在内容审核方面对标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核标准,经全量审核后方可通过播控系统推送上线,这将是短期内短视频业务内容面临的最大难题。
除了内容审核标准的难以落地,短视频的版权归属也经历了一定的发展时间。而针对有流量没版权的短视频,如影视类短视频解说,IPTV 对短视频的需求虽在,但是针对此乱象,引入则要经历重重筛选,或者以自制为主,难度较大。
2021 年 12 月 15 日,《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 发布,其中,关于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规定,引发了不小的关注。而在此之前, 长视频对短视频平台发起的“版权保卫战”是 2021 年在线视频领域讨论最热的话题。
2021 年 4 月 9 日,5 家视频平台、 53 家影视公司与 15 家影视行业协会发布联合声明,表示针对网上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的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进行法律维权行动;4 月 23 日,相关从业者再次联合发布《倡议书》, 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
2021 年 6 月,网络视听大会期间, “爱优腾”几大平台领头人针对短视频侵权发表了相关看法。比如,腾讯视频副总裁孙忠怀表示: “切条搬运式的短视频不仅打击了头部创作者的创作热情,更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行业的长期发展。”
《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2021)的发布,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给短视频审核划定了一道红线。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长短视频之间的版权纷争有待解决。
4 解决思路
4.1 实现版权共同制作
IPTV 平台不仅是版权内容的传播者,也是高质量内容的生产者。实现多平台联合生产和发行是降低成本的最佳解决方案。
多个平台达成共识,在对等内容联播、数据共享和版权环境规范的基础上建立联合创建机制,包括联合生产、联合投资等,促进内容制作链的全面合作;各级地方台可联合起来,利用卫视的全媒体生态系统,聚集市场上的优质制作机构,全面开放电视台卫视的内容和各种媒体平台;完成高质量资源互操作性和内容集成的制作,生产提供更多高质量版权内容。
4.2 设立版权行业联盟
随着 IPTV 服务的扩展,涉及的版权风险和运营实体的责任划分也变得有争议。北京新媒体集团副总裁赵志成表示:“IPTV 具有向固定区域和特定用户提供服务的特点,在技术上也与互联网视频平台有很大不同。IPTV业务体系主要包括点播服务、直播服务、轮播和时移回看等。其中,对于时移回看服务,定性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还是广播权范畴就存在很大争议。同时,电视台、播控平台、运营商和内容合作方作为 IPTV 的四个主要运营主体,其所承担的版权风险也有明显差异,并且可能相互影响。为此,互联互通促进 IPTV 内容版权的统一管理将是行业发展的关键。”
如果在业界推动成立版权管理联盟,建立统一的版权管理制度,那需要规范 IPTV 平台中的内容引入标准和内容评价体系,做好早期引入内容的风险控制,优化中后期内容评级(如挖掘和评价经典内容的转换率),并联合全国各省 IPTV 团队进行内容采购和转化率评估,及时交换内容需求,客观评估内容质量,帮助平台更好地实现内容控制。在后期阶段,将形成版权内容的阶段性报告,为行业提供数据指导。在加强内容管理的同时,还要实现诉讼案件的及时沟通和版权风险的协调预警。目前,全国省级IPTV 内容重叠超过 90%,一个平台的问题可能辐射多个平台,因此,迫切需要建立行业内部版权风险预警机制。
5 结语
为了建立一个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场,一方面需要拒绝盲目追求庞大而全面的内容体系,采取少而精的精策略,坚持精策略,实现内容的最大价值;另一方面需准确定位平台,进行深入的运营分析。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应该联手获取头部内容,打破爱奇艺、优酷、腾讯对头部内容的把控,提高内容议价能力,降低成本。同时,在共识、资本和有效机制的推动下,共同打造原创内容。此外,还应该优化行业法规,共同构建良好的生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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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发于《广播电视网络》 2022年第2期 总第386期
责任编辑: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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