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小编们写了几篇文章,一个被总编P了,删了;一篇是关于看电视,现在乱象,人民日报都在跟进评论;另一篇是关于广电事业单位的(在此,要说明的是,常话短说不仅关注网络公司,更关注广电行业+信息通信行业),考核不合格可以淘汰掉,没有任何单位是铁饭碗。
01 OTT+直播APP到底是否合规?
1、政协委员提案:
——强制互联网电视内置收看电视的软件,不可删除,方便受众使用。
——强制每个上市的互联网盒子内,必须放置收看各地电视台节目的软件。
——所有互联网电视的收看电视节目的软件要免费,各地卫星频道强制安装,地方频道选择性安装。
2、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答复:——依据《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第四条第1款“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和第一条第6款“目前阶段,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功能上以支持视频点播和图文信息服务为主,暂不得开放广播电视节目直播类服务的技术接口”——每个互联网电视终端只能唯一连接一个合法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而合法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暂不得开放广播电视直播类接口。叽叽歪歪:说白了,现在OTT搞直播,从181号规定上,是不合规的,是不允许的,进一步明确限制了在互联网电视终端(硬件底层)和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接入电视直播软件的行为。
3、辽宁局明确:
——合法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均未开放直播软件接口。
——借助刷机等手段强行安装的非广电认证的第三方电视直播软件均属违规产品,无论收费与否,均在禁用范畴。
4、广播电影电视等主管部门能否开发相关软件?
——辽宁局答复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不得超范围安装互联网电视客户端软件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4〕73号)“凡是未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许可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许可的机构,一律不得推出、提供用于安装在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的客户端软件(APK)”,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无权开发相关软件。
——在目前的政策条件下,尚不具备执行提案所述建议的条件。
02 常锐评
1、为何这么热门?
——一边是老百姓不满意各种乱收费各种操作复杂,大V跟进。
——一边是委员提案要放开,都可安装。
小编不禁要问,OTT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到底怎么了,恐怕还是跟这个行业利益很大有关,电视机厂商、投影仪厂商、车载厂商、OTT牌照商、各种应用商,还有各种搞盗版、刷机的等等,利益及产业发展交织在一起!难!
2、OTT+直播到底路走向何方?从技术演进角度,OTT+直播肯定是方向和趋势,但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和方式,可能一放开就是百花齐放,各种APP满街飞,jiwaipindao估计也很多,也可能出现曾经wenzhou那个事,直播上播的都是什么,搞不清楚。一边要求放开,一边又要统筹考虑,还要考虑IPTV/DVB等,到底采用什么的方式进行,是智慧的方式,也是监管者们估计早都在思考的命题。别一放开就乱,一管盗版及各地各种“乱象”很多,估计现在各种OTT直播/宽带电视、软终端到处“满街飞”,需要满足不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也需要高质量发展。
3、OTT+直播何时放开?直播集成播控应该是谁来管?
——这个话题留个读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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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办卡,一边追求活跃度!两手抓两手硬!
责任编辑:房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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