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宽带垄断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政府应介入管理
佚名| 大洋网| 2012-08-14

     【流媒体网】摘要:小区宽带频频被诉遭垄断,而“被选择”的宽带运营商却无法提供承诺的网速,业主对此纷纷吐槽。10日下午,广州市消委会秘书长李永强做客“秘书长在线”,与网友共同聚焦宽带行业。李秘书长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打破垄断的有效途径,维护业主权益,消费者自身要主动,政府亦应对被诉的运营商加重处罚。


    宽带垄断是物业公司作怪

    目前,有不少业主苦于小区宽带垄断,使用何种宽带业务往往是“被选择”,李秘书长认为,这是由于互联网公司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平衡导致的。“物业公司代替业主签订协议,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允许哪家宽带运营商进来,而这不是互联网本身一定要这样做。”很多小区居民抱怨宽带业务被部分运营商垄断,其实是被物业公司剥夺其选择权。 “这不应是物业公司说了算的。”李秘书长指出,物业公司代替业主选择宽带运营商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业主是物权所有人,你在墙壁中打个洞是业主的事,而不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决定的。”

    打破垄断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宽带运营商应由业主自己决定,要打破现今垄断格局,有网友建议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维权。李秘书长对此非常赞同:“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些问题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出面处理,处理应该体现业主共同意愿。” 李秘书长还提醒,要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本身要有主动性,“要所有的住户都进来,有一些人自动发起”。另外,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得到街道的支持。“因为街道跟他们打交道最直接,如果街道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就有效,运作就有代表意义。”李秘书长解释道。

    消费者要“主动”选择 政府应适当重罚

    目前运营商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承诺的水平,交了年费不能轻易中断服务,恐怕是困扰很多市民的问题。李秘书长表示,消费者要表现得“主动”一点,服务不好就不要他,迫使他们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都说消费者是上帝,如果消费者这样认为就错了,拿了钱之后你就不是上帝了,是孙子了,这些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感。”

    当然,若维权成本太高,老百姓也难以“主动”。对此,李秘书长提出,政府也应该加大对被投诉运营商的惩罚力度,从而减轻消费者的维权压力。同时,李秘书长建议所有合同都签订违约责任,降低消费者利益受侵害的风险。“如果我们双方设定违约责任,我们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可以打合同官司。”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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