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最新数据出炉
资治通信| 2019-11-13
【流媒体网】摘要:“携号转网”也称“号码携带”或“移机不改号”,即用户可在保持手机号不变的前提下更换移动电信运营商,并享受相应资费政策。

  早在2010年10月,第一批携号转网在天津和海南启动试点。2014年9月,第二批携号转网试点在江西、湖北、云南落地。2017年下半年,工信部发布的《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2020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携号转网服务。2018年,工信部高层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携号转网已在5省市试点,全面实现要到2020年。

  近日,三大运营商9月份净携入数据曝光,中国电信首次出现了携号转网净携入用户数环比下降,下降幅度大约为-6.05%,不过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的转出用户数都在减少,其携号转网净携入用户环比提升了分别11.15%和4.03%。

  众所周知,三家运营商已在天津、湖北、江西、云南、海南进行了携号转网的试行,截止9月底,已累计完成290万人次的携号转网,而9月份携号转网数据显示,五省市成功办理携号转网用户接近20万,但用户的月均增长率在持续降低。

  目前,除携号转网消费者也比较关注的5G套餐资费也出炉,从价格上来看三家运营商大致相同,中国移动均从128元起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从129元起步,之前电信在携号转网占据优势的情况似乎有变,谁才是携号转网的最后赢家也变得悬念十足!

  而为了解决携号转网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管理规定》对电信业务经营者9类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其他违规行为。

  在新规中,工信部要求运营商应当明确告知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并获用户确认。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工信部公布的携号转网新政,对电信行业整体服务的提升将起到极大促进作用。无论用户是否进行携号转网,未来都将获得较之前更好的服务体验。

责任编辑:侯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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