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网融合 是时候该说说真话了
常话短说| 2016-03-02

  【流媒体网】摘要:我们非常有必要从三网融合的初始概念及沿革追根溯源,去探究广电网如何过这道“坎儿”的答案。

 


 

  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出台了《三网融合推广方案》,这是继2010年推出三网融合方案以来又出台的新方案,明确了新时期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其主体责任,被业界解读为新突破。

  三网融合像一首老情歌,当初曾让体制内的广电网、电信网反应强烈、心神荡漾,仿佛三网之间真要发生一场旷世“三角恋”,但又很快平静下来陷入哑默,倒是体制外的互联网安之若素、不以为意。互联网跟谁都是“闺密”兼“情人”,反倒能游离于电信、广电的纠葛之外独善其身,任凭两家体制内的“近亲”打得不亦乐乎。

  此番三网融合的情歌再度唱响,既有浓重的怀旧情结,也有“家长”全力撮合的强烈意愿。广电网与电信网那一段早已停滞的爱情能否重新来过?可谓困难重重、道路曲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从三网融合的初始概念及沿革追根溯源,去探究广电网如何过这道“坎儿”的答案。

  1“三网”是完全不对等、不一样的仨概念

  据说“三网融合”一词源于国外的“Triple play”,仅仅是一个公司层面的通讯网络运营商整合营销业务模式,而在我国,三网融合一提出来就是国家战略层面的一个大话语、大概念,最早见诸于2001年国家出台的“十五计划纲要”。

  2008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转的关于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文件中都将三网融合列为重要举措;2010年6月,国务院正式推出了三网融合方案及试点城市,至此国内的三网融合基本形成了具有一定共识性的“定义”,即: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但是,如果从“三张网”的历史和现状来观照,就会发现其在基本概念、主体功能和存在方式等方面有很大差异性。

  1、概念的内涵外延不对等不匹配

  单从“网”这个汉语词根来看,“三网”同属于传输领域,实际上却是完全不同的三个概念。

  广电网仅仅是个传输的概念,因广电业在体制上实行台网分开和“四级办”等制度性原因,广电网专指有线传输网络,实为广电传输领域的一个子项,此外还有卫星、无线、互联网等其它传输方式的选项。因此,不论从整个广电业还是从传输领域来看,广电网都是一个非常微观和局部的概念。更何况有线电视全国一张网至今未实现,数字化、双向化改造也未整体完成,从主体、组织、技术、业务等各方面都不具备整体三网融合的条件。

  电信网是一个“行业+产业”的概念,并非一个传输的概念,整个电信业不仅是全国一张网,还具有成熟、完善的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等服务产品、产业链体系及运营、盈利模式,各级电信运营商都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形成了比较规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及制度体系。

  互联网(Internet,音译为因特网、英特网)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及信息技术将计算机网络互相连接在一起的全球性网络,既不是个传输概念,也不是地域性行业概念。互联网是属于全球、全人类的,因其连接结构方式不可能被某一个国家或者利益集团通过技术手段来控制。

  在中国当代“互联网+”的语境下,互联网是包括技术、思维、方法论、大传输、大平台、大渠道以及各种新业态的广义性、综合性、基础性概念,其内涵无比丰富、外延无比辽阔,不论体量、功能、概念等方面都与狭义、专业的电信网、广电网完全不对等,因此“三网”很难相提并论,更遑论“融合”。

  2、主体的功能属性不在同一“频道”

  广电网和电信网的运营商都是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是同属于体制内的兄弟单位,而互联网行业的硬件、软件制造商和各种应用类企业大都是体制外的跨国企业,如中国的互联网巨头BAT,不论从企业注册地还是资本结构来看,都不是严格意义和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企业。

  互联网与电信网都具有完整的经济属性和产业属性,其运营主体都是企业;广电有线网在台网分开改革中被定性为产业属性,各级运营商都实行企业体制,但是中宣部、广电总局及高层领导都曾明确指示和强调,广电业的政治属性是整体性、全方位的,节目(内容)制作、播出、传输等各环节都有导向性,同时,广电网还具有公共服务属性,如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大力推进的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都是其公共属性的体现。

  因此,广电与电信、互联网双向进入开展对方业务并不完全对等,仅限于产业方面,三网融合过程中在属性和职能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冲突,而广电网的政治属性和公共属性实为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争夺内容集成播控主导权的决定性筹码。

  3、存在的时空体系不在同一时代

  三网融合是5年前甚至10年前的说法,彼时互联网处于Web1.0时代,尚未进入移动时代,互联网的新媒体、自媒体功能还没被充分开发出来;电信还处于2G向3G演变时代,智能技术和智能手机也没有今天这般先进和普及;传统电视业还处于暴发式增长的“好时光”,有线电视网络产业的马拉松式全国一网整合刚刚开始,各地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化、双向化水平参差,欠发达地区的县域网、农村分配网覆盖程度和数字化水平普遍较低,不少行政村和大量自然村的“村村通”都未完成。

  5年来,电信由2G进入了4G时代,互联网进入了移动和智能化时代,而电视传媒业还在传统业务及行业内缓慢“进化”,与电信业与互联网业的差距也急剧拉大。2014年,我国手机用户达12.86亿户,手机网民达5.57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占比达85.8% ;电信业的收入超过了10000亿元,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性、先导性产业;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达到1540亿元,超过了电视广告市场规模,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移动广告市场;而全国有线电视用户数只有2.31亿户,全国广电网络收入只有822亿元,不足电信业的8%。全国有线网的“大一统”局面至今仍未形成,国干网和一些省干网处于不死不活的“趴窝”状态。

  应该说,目前的有线电视网比互联网、电信网已落后好几个时代,而有线电视网开展电信业务简直就是游击队与集团军打阵地战,面对体量、实力比自己强大的多的电信、互联网业,广电业的大无畏气概委实令人刮目相看,那架势仿佛我泱泱广电伸出有线网这一根小指便能与电信、互联网三分天下,也真不知道这种良好的自我感觉和高度自信从何而来?

  可见,当代中文语境中的“三网融合”并不是个成熟的概念和严谨的学术名词,用以状述和概括电信网与广电网之间“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及其关系并不准确,甚至容易产生歧义。

  不论新老方案,明明是体制内电信与广电两家的事,却偏偏将互联网扯上,就电信网、广电网各自与互联网融合而言,究竟是与互联网技术、业务、业态、行业融合?还是与各类互联网企业融合?是要素市场、资本机构、组织机构或具体业务项目哪个层面的融合?都还比较模糊。

  因此,新方案沿用“三网融合”的提法,体现了政策的一贯性和连续性,总体上仍脱不开原有的观念和思维方式,颇有约定俗成、“负负得正”的意味。

  2三网融合是部门的事,还是企业的事?

  任何一个成熟的行业都由相关主体集群构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一定产品的企业。对于“三网”领域来说,其产品主要是服务性的,包括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应用服务等;提供学科理论研究、教育培训、智力支持的高校、研究机构等专业组织;具有自我治理功能、职能完善、主体人格健全的独立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行政管理部门、监察执法机构为主体的监管层。

  不同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资源整合及相互融合固然与各类主体都密切相关,但最主要的还是企业关系和企业行为,并最终通过企业的市场行为来实现。

  以往有一个严重的误区,即三网融合是电信部门与广电部门的行政权力再分配,似乎是两家行政部门达成某种权力和利益的新平衡就万事大吉了。5年来,三网融合方案的实施主要表现为一级一级的文件传递、广电与电信业行政管理高层争夺内容集成播控主导权、业界学界的理论研讨和媒介的热议,可就是不能变成实实在在的企业行为。

  因此,三网融合新方案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能否将政府决策和部门行为有效转变为企业的市场行为。

  1、部门行为的“空对空”博弈

  国外的三网融合都是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而我国的三网融合则首先是行政部门行为,再由部门行为转变为企业行为,这里既有行政管理体制和政策本身的问题,也有各级网络公司及相关主体的一些实际困难。

  从当事三方来看,广电网与电信网都是体制内国企,行政化色彩较浓,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一应俱全,上面都各有各的“婆婆”,广电网、电信网的“婆婆”分别是新闻出版广电局与工信部,还有国资委、国信办、中宣部等大家共有的“婆婆”,凡涉关跨界的资源整合和制度性改革等重大事项,体制内的企业都做不了主,而必须听“婆婆”的,一旦“婆婆”们争执不休,就得由“太婆”出来说话,于是也就变成了动用国家级行政力量的国家行为。

  而体制外市场上野生的互联网企业也有“婆婆”,即董事局或投资控股方,他们的“婆婆”是“内置性”的,实际上也是企业行为的主导者。二者有所不同的是,前者以行政权力为主导,后者则是市场为主导。

  国务院5年前出台的三网融合老方案,其实就已动用了国家级行政力量,但并未有效地将“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变成广电网与电信网的企业主体行为及市场行为,而是成了两个行政部门之间的一场“官司”,国务院也随之由主导决策者变成了协调、平衡双方权力、利益关系的调解员。最后“官司”打完、权力和利益边界勘定,实体层面的整合却被撂了下来。

  此番新方案意味着电信、广电业务领地的界碑将被拆除,实为给行政部门权力做“减法”,使两个行政部门的职能渐趋一体化,也为国家下一轮信息文化传媒体制改革埋下伏笔。

  2、企业主体行为如何“落地”?

  近年来,一方面,三网融合政策整体上难以从“空中”落到“地面”,主要是因为广电网络企业和电信企业过多受制于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广电网络企业内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多,“等靠要”思想严重。另外,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农村地区有线电视光纤网、电信网覆盖程度、关键技术、系统和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水平不高,以及市场、法律环境等配套支持不够,也都是重要的制约因素。

  而另一方面,一些广电网络企业拓展电信业务的局部行为却有不少亮点,如重庆有线、杭州华数、北京歌华等开展增值业务起步较早,在发展游戏、娱乐、教育等增值服务付费用户,提升流量和付费业务转化率,拓展电视营业厅线上支付渠道,增加增值应用收入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他们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有线网络企业,已成长为跨区域、跨行业发展的具有相当规模实力的综合性、融合性现代信息传媒企业。总之这些企业行为的动力主要源于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拓展、做大做强的冲动,不仅为广电网拓展增值应用业务提供了某种范例,也被作为展示前一轮三网融合政策成果的“样板间”。但因这些广电网络企业所处的地缘政经环境和所拥有的要素资源条件有很大的特殊性,对于大多数市级网来说很难批量复制。

  三网融合新方案无疑是最高级别的行政许可和法律依据,从广电业角度来看,要将三网融合的政府决策变成实体层面的企业行为,必须从3个方面入手:

  一是放松对基层市、县网络公司的行政管控,鼓励其通过与其它行业及民资合作引进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具备开展增值应用业务的条件。此番三网融合新方案中的一系列新举措,如: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由分期分批扩大至全国,试点地区由“审批制”转向“备案制”,决定权下放至各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开展双向进入的许可申报、审批和发证权也给到了省级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可同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等,就是为了从微观运营层面激活基层广电网络企业的动力和活力。

  二是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不必刻意强调广电网整体与电信网融合,并非一个国字号大主体才能与中移动、中电信对等融合,而应当采取分兵突围的策略,鼓励一部分已具备开展电信业务条件的市、县网络公司先行开展电信业务,变“让我干”为“我要干”。事实上,能干也想干的基层广电网络企业往往是想拦也拦不住;不能干不想干的上峰下死命令也没用。

  三是制定相应政策推进广电与电信深度合作及业态融合,这方面已有一些探索性的案例,如:我国自主研发出的运用“卫星通信网+地面移动通信网”技术面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多种移动终端的CMMB系统;上海文广与中国电信合作推出的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以家用电视机作为主要终端、通过互联网络协议来提供包括电视节目在内的IPTV业务,已推广到全国各地,实现了借壳上市,这也是“百视通”的由来。下一步应加快推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IPTV传输系统对接,加强和完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并运用更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利用宽带有线电视网开发出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多种技术于一体与电视屏、PC屏、手机屏多平台互相连接的新业态,向家庭互联网电视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

  3广电网能否分享到三网融合的“盛筵”?

  新方案犹如一桌豪华筵席,与5年前那一桌相比,其实并没上什么新菜肴,只是有那么一两碟“硬菜”摆的离电信近些,也并非专门为电信准备的。

  关键的问题是,这并不是一桌真实的筵席,而是铺在桌上的一帧逼真的满汉全席3D“效果图”,不论广电网还是电信网,谁想吃哪一道菜,都得现买东西现忙活。那么,广电网准备好了吗?能否分享到三网融合的盛筵,还是未知数。

  1、广电网络及其主体碎片化是最突出的短板

  当初广电业实行台网分开改革,主要是为了便于全国广电一张网的整合,同时也使广电网沦为狭义的传输概念。如今的广电有线网仍是一张碎片化的“破网”,根本算不上能够与电信网、互联网比肩而立的行业,除了少数几个上市公司以外,多数地方性网络公司都不是具有成熟健全的基础业务、增值业务、赢利模式及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

  2014年5月,国务院专门批准成立了国网公司,对中国有线进行重组,2015年国网公司挂牌成立一周年之际,又公布了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的规划及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拟以5年为期限,基本完成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真正实现全国一张网,建设全国性运营管理体系。国网公司的这个时间表似乎是已提前对国务院三网融合新方案中关于“全国广电网络互联互通尽快实现全国一张网”进行了细化,而新方案对“全国范围内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全国一网整合”和“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改造”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而将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的审核发证权下放给省级行政部门,凡具备条件的各市、县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就能自行开展双向业务,似乎意味着各市、县广电、电信业务的双向进入,可以不在广电全国一张网甚至全省一张网的框架下进行。可见国网公司的全国一网整合五年规划与国务院的新三网融合方案在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方面并不完全一致,这是否意味着广电网的全国一网整合有可能再度“搁浅”?这样一来,原本缺乏用户和具体业务的省网公司、国网公司真成了广电行政部门与基层网络企业之间的“真空层”?下一步是否会演变为广电行政部门监管权力下移的全国或全省性准行政管理机构?

  2、广电网既无“好牙口”也无“好胃口”

  目前无论从广电网的现状、自身的技术、资源、实力条件还是整合能力来考量,无论从整体还是局部实施和操作三网融合的难度都太大。广电网就像一个饥饿、贪婪的人去赴一场豪华盛筵,可惜既无一张“好牙口”也无一副“好胃口”。没有“好牙口”,再美味好吃的东西也咬不动,吃不进肚子里;没有“好胃口”,即便是硬吞下去,恐怕也消化不了,弄不好会被撑死。

  广电网没有“好牙口”主要体现在:广电网原本是专门为电台、电视台提供传输服务的,功能单一,与电信网相比,开展基础、增值业务的技术、运营、用户等方面的条件相差太大;各级广电网的规模实力比同级的电信网以及互联网要弱小的多,与电信运营商在“对方主场”的竞争博弈完全不占优势;各地广电网的数字化、双向化、宽带化水平参差,有很多市、县网络公司不具备开展电信业务的条件,升级改造需要大笔资金投入;包括有线电视VOD点播和互联网视频的互联互通全域性内容分发平台尚未建成,各地有线电视互联互通平台的技术标准不统一。

  广电网没有“好胃口”主要体现在:广电网提供的电信业务服务能否达到或超过电信运营商的专业标准和服务水平?或能满足用户更高水平的消费体验和多层次需求,进而比电信网更能够吸引用户和留住用户?广电网提供的各项电信服务产品的生产、营销、运营成本是否比电信运营商有优势?能否获得盈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广电网如何有效解决开展电信业务的专业技术、市场运营、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严重匮乏问题?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电信企业挖人,但能否挖到人并留住人?等等。

  最近有个“坏消息”,应引起重视,在光纤入户的大背景下,一些地区住宅小区工程总体验收项目中已不再将专用有线电视网络作为验收合格的依据,有线电视网络的同轴电缆入户不再成为新建楼盘和小区的标配,而是倾向于有线电视与电信运营商共用光纤网络,许多住户也明确表示不愿安装广电有线网,这实际上已撼动了有线电视的基础。

  3、新方案对于广电网是最后的机遇还是催命符?

  国务院将广电网与电信网的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下决心打破广电与电信之间的部门壁垒、行业壁垒,将发展信息传媒业作为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的新增长点无疑是非常正确的抉择。

  新方案将老方案出台以来“失去的5年”定义为“试点阶段”,将未来几年定义为“全面推进阶段”,但前期的许多“负面遗产”仍无法处理,未来几年的预期也并非成竹在胸、稳操胜券。

  全国一张网是国网公司的强烈意愿,对于地方网络公司并无吸引力,甚至充满抵触情绪。随着未来市、县级广电网络公司与电信公司业务双向进入“成熟一个,许可一个”,国干网和一些用户、技术、运营资源条件较差的省干网存在的充要性会进一步降低。新方案没像旧方案那样设置具体的时间表,似乎一定程度上也传达出未来的某种不确定性,高层害怕被当事方再次“放了鸽子”。

  因此,无论此番三网融合的结果成败与否,对于国干网和弱势省干网来说都是最后的一次机遇,全国一张网整合只能寄希望于行政力量,靠中央各大部委联合发文,实行硬性整合,否则真的没戏。

  最近也有个“好消息”,似乎在漫漫冬日为广电有线网业带来一丝暖阳。2015年以来,广电总局领导在论及加快构建现代广电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广电科技创新和融合发展时,多次强调有线、无线、卫星协同发展。据相关人透露,国网公司于近日已经向总局提交报告,希望在有线无线卫星一体化融合背景下,将无线和卫星相关资源纳入国网。国网公司已经与中广传播就CMMB展开了比较深入的合作。在整合全国有线网络资产进展较慢、亟需实体业务的需求下,国网公司如果能将“小三网”(有线网、地面网和卫星网)整合成功,形成广电“大传输”格局,无疑能够极大地增强广电网络产业的实体业务基础。

  但也不可过于乐观,“小三网”的各种传输方式之间并非相互备份、互补互促的理想状态,在用户、业务等方面原本存在一些矛盾冲突,有时甚至会“互抄后路”。即使“小三网”能够整合成功的话,无线传输、卫星传输与有线网的业务关系如何协调?其公益性属性与产业属性如何界定?各自在广电产业链中的定位以及采取何种运营、盈利模式?都是不小的难点。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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