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视”与“手机视频”之争
杨 咏| 流媒体网| 2011-04-20

     【流媒体网】 4月20消息,大凡看手机电视(视频)的人或者准备看手机电视(视频)的人也许会发现,他们拿着中国移动的定制手机基本找不到收看“手机电视”的路径,甚至找不到这4个字。但如果告诉他们直接点击“手机视频”客户端或者通过移动梦网打开“手机视频”的话,那么他们会顺利地看到想看的节目。

    可麻烦的是,如果他们换一部中国联通的定制手机看节目,按照上述的经验又不灵了。因为他们找不到“手机视频”的点击路径,也找不到这4个字。只有通过“手机电视”的路径才能找到想看的节目。

    其实都是相同的内容,只不过放在了不同的网络终端上,名字却变了。手机用户搞不明白,业内人士也在各说各道。

    据工信部最新的数据显示,中国的手机用户已超过8亿,其中移动上网用户超过4亿。并且随着3G的普及,和运营商市场推广力度的加大,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攀升。

    借助于中国移动的TD-SCDMA、GSM,中国电信的CDMA2000,和中国联通的WCDMA和GSM等5种网络,近年来中国的手机电视(视频)用户越来越多,仅从电信运营商的数据看,每年都在以翻番的速度增长。据中国移动视频运营中心统计,2010年其视频包月用户近400万,使用用户2000万左右。

    古语日:名不正则言不顺。可以看出,手机电视与手机视频虽只二字之差,影响的却是千万甚至亿万之众,二者确实需要辩明并正名之。

    一、手机电视与手机视频,即使在行业管理部门、运营商和牌照方,也是各呼其名,各行其道。                 

    其实手机电视与手机视频称谓之混乱,远不只上述两种情况:

    其一:管理部门对该业务称谓的不一致。国家广电总局在几年前陆续给一些媒体部门颁发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内容是:以手机等手持设备为接收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没有“手机电视”这一提法。但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200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国3G手机电视(专网)内容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指出:“3G手机电视业务,是指专门基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面向手机终端的视听节目服务”,明确“鼓励省级以上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领3G手机电视集成播控许可证,依法开展集成播控服务。”

    无论是2G还是3G,只是代表网络技术发展阶段,其所承载的视听内容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但前后发放许可证所采用的名称有些让人费解。

    其二:运营商对该业务称谓的不一致。有人认为,能实时收看电视节目而不具备下载和互动功能的CMMB手机应该叫手机电视,基于移动通信网的应该叫手机视频。但三大电信运营商却并不都是这样认为。基于TD-CMMB手机的存在,中国移动平台将一款手机分为“手机电视”和“手机视频”两种叫法。而中国电信平台则称为“天翼视讯”,后来称“手机影视”,中国联通称之为“手机电视”。

    其三:牌照方对该业务称谓的不一致。7家全国性牌照方在运营商平台上所展现的名称基本上是各行其道,但主要分三种:一种是称其为“手机电视”。新华社称其为“手机电视台”,人民网称其为“人民视讯手机电视”,央视网称其为“CCTV手机电视”;二类是称其为“视讯”。中国互联网中心称其为“视讯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称其为“央广视讯”;三类是直接用所属单位。上海文广称其为“东方龙”。当然,这些牌照方也存在三类称谓混用的现象。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名称才算名副其实,名至实归呢?也许目前很难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说法,但对此进行研究与探讨,则有利于行业的规范与发展。

 

[NextPage]    二、CMMB(手持电视)不等同于手机电视。手机电视是一种“新型的电视形态”,而手机视频则包含了“非专业性特征”。

    目前,对手机电视和手机视频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这也许就是将二者混用的原因。

    关于“手机电视”有两类解释:

    一、手机电视就是CMMB手机电视吗?CMMB(手持电视)是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的简称,是可通过手机、PDA、MP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多种常见的便携电子设备随时随地收看电视的技术;2006年,国家广电总局正式颁布了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又称手持电视)行业标准。

    其实,“手持电视”才是CMMB的真正名称,只不过在其市场推广过程中使用了“手机电视”这一名称。二者不能等同。

    二、“手机电视”是一种新型的数字化电视形态,为手机增加丰富的音频和视频内容。不仅能够提供传统的音视频节目,利用手机网络还可以方便地完成交互功能,更适合于多媒体增值业务的开展。目前手机电视的解决方案从技术角度分为两大体系,一类纯粹依赖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数据传播,比如3G时代的WCDMA等;一类是手机直接接收或连接附件接收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信号,比如CMMB。
这里将“手机电视”解释为一种“新型的电视形态”。既包括CMMB手机,也包括流媒体手机。

    关于手机视频也有不同的解释:

    一、手机视频是指以手机为主拍摄与制作并能够通过手机平台传输与手机下载、观看。

    这种解释强调的是“非专业性”:视频素材拍摄与制作用的是手机。并且在英国、澳大利亚、挪威、芬兰、新西兰等国家,视频通常也是指非正式的录影和录像,从而印证了手机拍摄制作的“非专业特征”。

    二、手机视频是指基于移动网络传输,并在手机上实现视频短片的下载和观看。包括付费视频片段、音乐视频、电视剧集、电视节目和网络电影。相对于传统的影院和电视,移动性和互动性是手机视频的最大特点。

    这种解释说明了“手机视频”的两大特点:一是视频内容的广泛性,既包括电视节目、网络电影等“专业性内容”,也包括视频片段等“非专业内容”。
两种解释虽然有区别,但有一点却是吻合的:手机视频一定包括有“非专业性”的特征。

   

[NextPage]    三、“手机电视”在内容上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性和电视媒体的基本属性。而“手机视频”则意味着一种专业化与非专业化、媒体化与非媒体化融合发展的路径。

     也许我们还可以从“电视”与“视频”的概念中去寻找答案。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308页对“电视”二字做了这样的解释:利用无线电波或导线把实物的活动影像和声音变成电信号传送出去,在接收端把收到的信号变成影像和声音再现出来的装置。而在其1248页对“视频”二字做了这样的解释:在电视或雷达等系统中,图像信号所包括的频率范围,一般在零到几兆赫之间。也指将一系列的静态图像以电信号方式加以捕捉、纪录、处理、存储、传送与重现的各种技术。

    这种以“装置”来定义的“电视”和以“技术”来定义的“视频”,难以进行类比。

    但我们可以从“内容”上去寻找答案:

    视频(英文名称为video),这一术语来自于拉丁语的“我能看见”,通常指不同种类的活动画面。视频文件的质量,通常取决于采集的方式和存储的方式。
也就是说,“视频”包含了所有的图像,无论是“专业性的”还是“非专业性的”。它既包含了“能在电视台播放的电视节目”,而且也包括用人们手机或DV自拍自导并上传的未经编辑或者稍加编辑活动画面,体现出内容的“专业性”并“非专业性特征”。与手机视频的第二种解释是吻合的。

    但“电视”则是特指那些具备“专业性特征”并且“符合电视媒体基本属性”的视频内容,它只是“视频”的一部分。至于播出这些内容的终端是电视机、电脑、还是手机,并不是区分“电视”与“视频”的因素。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会有“网络电视”、“IPTV”和“手机电视”之称。

    所以,无论是CMMB手机还是基于流媒体的手机,“手机电视”或者“手机视频”的称谓并非任何一家的专利。

    但不同的称谓从本质上反映了不同的发展取向:

    “手机电视”在视频内容上体现出一定的专业特性和电视媒体的资讯、导向和娱乐功能。这意味着要把手机当作“电视媒体”来看待并发展。“手机电视”与“传统电视”在制播环节上发生了根本变化:“手机电视”的播出渠道不再掌握在广电部门,而是掌握在电信运营商手中。

    传统电视台基本上把握着节目内容和播出渠道,压倒性地制定着游戏规则。但手机电视媒体则不同,运营商掌握着播控渠道(CMMB除外),制定着诸多游戏规则。手机作为新兴媒体,如果用管理电视业务的传统思维去管理“手机电视”不仅不合适宜,而且也是行不通的。只能适应新媒体的发展规律,用新的思想和模式,才能有效促使其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手机视频”则意味着更广泛和大众化的娱乐或资讯类视频内容,一种专业化与非专业化、媒体化与非媒体化融合发展的路径。正如当年网络视频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一样,手机视频也会在3G网络的推动下,风起云涌,势不可档。这也许会给内容的管理带来困境,一味用“电视属性”(比如简单的牌照控制)管理“视频属性”注定会失败的。

    大势所趋,媒体的移动性和互动性将越来越受到重视,内容的专业性与非专业性界线将越来越模糊,媒体的传统基本属性也将受到挑战。在拥有世界最大手机市场的中华大地,也许只有历经充分的市场竞争与洗礼,才能孕育出拥有国际影响力的“手机媒体帝国”。

作者:杨咏 新华社手机网络视频节目编辑中心主任,新华手机电视台总编辑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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