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三网融合大监管部门
佚名|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2011-03-07
    【流媒体网】摘要:“如何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加强多方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充分利用好已有资源、协调好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是一个很重要、很急迫的问题。”


    【观点】“如何在三网融合的背景下,加强多方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充分利用好已有资源、协调好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是一个很重要、很急迫的问题。”

    【背景】2010年7月,国家启动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长株潭城市群被列入试点范围。从各试点城市情况看,实施进度和效果仍然不如预期,三网融合的推进障碍仍未根除。主要表现为:实施方案执行困难,试点地区(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启动仍慢于试点启动时的计划进度;各参与试点的单位(企业)仍各自为政,分歧并未完全弥合,双向进入的经营许可证至今尚未发放,严重影响了三网融合进程。


    【建议】廖仁斌代表认为,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监管体制是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他建议,采取分阶段的监管改进策略:近期,可在国家层面将试点阶段成立的协调机构明确为常态的协调机构,这个监管协调机构对一些实际问题拥有裁决权,同时建立长效的协调机制。中远期,应考虑将现有部门进行整合,设立专门的三网融合大监管部门。同时,也要梳理与三网融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出台《电信法》,允许电信和广电双向进入,废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限制电信行业从事IPTV等三网融合业务的规定。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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