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试点细则近期出台
佚名| 济南时报| 2010-07-21

    【流媒体网】摘要: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和地区将尽快建立健全地方工作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组织试点企业和单位制定和报送试点实施方案并对其进行评估,同时要组织做好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申报工作,指导试点地区开展好“三网融合”业务试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期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向12个试点城市和地区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国“三网融合”推进工作分为试点阶段和推广阶段。6月30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审议批准了北京、上海、哈尔滨、大连、南京等12个城市作为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城市。这也标志着“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

    张峰表示,试点工作将按照积极稳妥、统筹规划、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加快创新的原则加以推进。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和地区将尽快建立健全地方工作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组织试点企业和单位制定和报送试点实施方案并对其进行评估,同时要组织做好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申报工作,指导试点地区开展好“三网融合”业务试点,加强监测调研,及时反映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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