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音频国标进入最后冲
熊浩 林晶| 南方都市报| 2004-11-03

数码音频国标进入最后冲刺

    在数字音像领域,中国企业可望免交10多亿美元专利费。赛迪顾问公司曾预计,如果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音频技术标准,我国每年专利费损失将达到80亿-100亿元。但眼下,数字音频的核心技术仍由美国Dolby、DTS等少数国外公司垄断,这些公司每年单收取专利费就高达数十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中国激光视盘机出口总额。

    2004年8月,AVS(信息技术先进音视频编码)标准在北京投入产业化实验;2004年10月,广晟数码作为中国数字电视音频国家标准的惟一候选者浮出水面,种种迹象表明,耗时近10年的数码音频国标终于进入最后冲刺期。有专家们兴奋地表示,伴随“中国标准”的诞生,将让中国在数字音像领域节省超过10亿美元的专利费。

音频国标:十年磨一剑 

     如今,标准已经成为企业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之一。但是,初涉标准领域的中国企业和政府,在“举目无亲”的国际竞争中,却倍显尴尬:今年4月,中国无线局域网国家标准WAPI标准,在美国政府和英特尔等跨国巨头的游说下,被迫无限延期。 

    由此,拥有“绝对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完全垄断的实施环境”,正成为“中国标准”制定的惟一诉求。音频国标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虽然2003年7月12日,受信息产业部科技司、科技部高新司和中科院高技术局的委托,中国工程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在北京首次召开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AVS)评估会议。但不可否认,有关数码音频国标的制定工作,在10年前就已经启动。

    1994年制定的MPEG-2标准是国际音视频标准领域的一个里程碑,由MPEG和ITU合作完成,是音视频行业遵循的第一代标准。近10年来,音视频编码技术本身和产业应用背景都发生了明显变化。从2001年开始,ISO和ITU组建了联合视频工作组JVT,开发新的视频编码标准,目前已经完成。在ISO/IEC中,该标准的正式名称为MPEG-4 AVC(Advanced Video Coding)标准,作为MPEG-4标准的第十部分;在ITU-T中被命名为H.264标准。这标志着国际音视频标准开始进入第二代。 

    包含10名院士在内的23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认为:音频国标的产业化可以节省相当可观的MPEG-2专利费,压缩效率比MPEG-2高一倍,节省信道资源和光盘存储资源,将为我国数字电视等音视频产业和相关芯片产业提供跨越发展的技术源头。 

国内外巨头“竞逐”话语权

    音频国标一开始提出,就已经面临来自MPEG等国际其他标准的挑战。对此,AVS标准工作组组长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研究员高文透露,起初在数码音频国标的争夺中有两个主要阵营,一个是东方标准阵营,一个是MPEG-4代表的西方标准阵营,采用哪一种标准,意味着对市场的把握方向。采用东方标准,获利最大的是运营商,因为2006年以后,MPEG专利公司将向10万以上用户的运营商收取费用。初略估计,每年光运营商就要缴纳上千万美元的专利费。

    据称,“一些国际大公司就采用加入两个阵营的做法,如SONY在3C联合体是最大的获利者;但国内企业因为财力采用何种技术都很慎重。”据介绍,如同CDMA有多个国际标准一样,在现在的音视频标准中,除了AVS、广晟数码,还有H.264,微软的MIDIAPLAY,REAL,以及MPEG-4同时共存,选择技术方向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存亡。 

    根据目前来自信息产业厅、国家广电总局以及广东省发改委主办的联合测试显示,目前广晟数码成为中国数字电视音频国家标准惟一候选者,而原来最主要的竞争对手SONY公司,已经基本落马。 与此同时,参与AVS等标准工作组制定的会员单位高达109家,包括国内的上广电、华为、海信、联想、TCL等,究竟新国标最终的话语权落至谁家,仍旧是个未知数。 

新国标“减免”百亿元专利费

    据了解,目前中国的标准化工作正在依照国际惯例,主要采用大学实验室及厂商等拥有知识产权研发能力的机构提出,将“标准模板”送交国家有关部委进行审议评定。 

    国家广电总局规划院院长高少军认为,音频国标的设立,将大大促进中国标准化的自主制定工作,同时也将促使企业在专利使用费的支付方面得以重大改观。

    同时,有信息产业部官员表示,虽然音频国标并不能最直接f地解决目前中国信息电子产业界所遭遇的“专利瓶颈”,但新国标最直接的产业化成果是未来10年我国需要的3亿~5亿颗解码芯片,最直接的效益是节省超过80亿-100亿元的专利费。

两大类国际音视频编解码标准

目前,国际上音视频编解码标准主要有两大系列:

    ISO/IEC JTC制定的MPEG系列标准,数字电视采用的是MPEG系列标准; ITU针对多媒体通信制定的H.26X系列视频编码标准和G.7系列音频编码标准。

百余国企参与中国数字音频产业标准工作

    “新国标”引无数国企竞折腰 。“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这已经是电子产品企业的共识。从数字电视到DVD,专利风波仍然令中国企业记忆犹新,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被广泛认同意味着巨大的市场和经济利益。

   “每台使用AVS的电视、DVD终端,只收一元钱专利费。”2003年,当AVS标准研究告一段落时,标准制定组曾经有过这样的口号,而现在已经换成了“最优惠价格授权”的说法。对此,标准组方面解释为,这是为了避免国外企业指责我们恶意竞争,同时体现AVS标准的性价比优势。 

    有消息透露,音频标准制定之初就认真分析了国内外标准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标准制定和专利授权割裂的弊端,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政策。

    在杜比、DTS等国际影音巨头核心技术地位不可撼动的条件下,新音频标准将采纳先进的专利技术,又在标准发布前将专利的利益索求限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保证了标准的公益性,有利于标准的快速产业化。 据统计,目前已经有包括芯片设计、制造,整机设计制造的百余家企业参与到了包括AVS和广晟数码在内的中国数字音频产业标准工作中来。

  而在广晟数码提交的新音频国标产业模式中,作为下游企业的代表TCL、南方高科、创维等企业已经率先进入了其产业链运作的商业模式。与上游芯片、技术企业联合组建实验室,以专利授权、提供独特解决方案及专业服务的身份出现于消费市场中。

原则问题

1、专利进入新国标基本原则

    新标准不反对专利技术,以保证标准的先进性,但专利进入新国家标准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公平非歧视性原则(即RAND原则,这是国际标准知识产权政策的底线);

专利许可模式简易可行的原则,例如通过“专利池”进行“一站式”许可,许可对象仅为解码器(而不像其他标准对整个设备甚至运营商收费);

有竞争力的许可费用原则,许可价格远低于国际同类标准。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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