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公示
| 广电总局科技司| 2024-11-17
【流媒体网】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数字虚拟人的技术要求,对于数字虚拟人分类、应用场景、形象、驱动技术、平台能力、安全能力提出规范要求。

  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

  监督电话:(010)86092148,68016436(传真)

  监督邮箱:kjsbzc@nr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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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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