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广电上市公司不多,我们需要来关注下。
一、纪律处分决定书
——原因
1. 数据差异幅度过大
吉视传媒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分别达264.81%、164.29%,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过大。
1)2023年1月30日披露为,预计归母净利润为-9,320万元到-11,64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5,620万元到-17,940万元。
2)2023年4月21日更正为,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42,464万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7,414万元。
3)2023年4月28日披露为,实际实现归母净利润为-42,464.2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7,413.82万元。
2. 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2023年1月30日披露预计,2023年4月19日发现重大差异,2023年4月21日更正预计,2023年4月28日披露实际。——处罚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胜杰、时任总经理高雪菘、时任财务负责人张立新、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汝幸、时任董事会秘书孙毅予以通报批评。(五位高管)
二、常锐评
——差异
这次吉视传媒出现的问题,很值得广电人思考。看到通报,我们的重点都在差异上,的确,这次差异过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会影响到投资者判断。而这次被通报,也将带来不良的影响。广电系上市企业要重视数据情况。
——利润
无论是预计还是实际,吉视传媒的数据在上市企业里都不算好的。这不仅是一家企业的问题,是广电整个行业的问题。
后疫情时代,如何提升广电行业?5G时代,如何发展5G业务?未来电视,如何让家庭回归大屏?需所有广电企业思考。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提升利润。
——市场化
这两年广电也有一些企业过会。大家要清楚地认识到,上市企业,进的是股市,但是根本是真正面对市场化。
那么广电非上市企业呢?虽然没有股市的风浪,但是我们依然要清楚,市场化浪潮无时无刻不在击打着我们,不能迎着风浪,就只会被拍在海里。
所以,要抓紧时间,改革创新,走向大市场。
敢闯会创,迎大市场!
责任编辑:房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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