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屏的是《国网公司取得7张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消息,业内一时人头攒动、跃跃欲试,各路砖家则是众说纷纭。。。
国网拿到几个牌照无疑是好事,但至少就这七张牌照来说,爆料我认为,然并卵!
这个问题灰常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我计划陆续写两三篇文章来白话白话,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电信业务分类目录、骨干网、网间结算,如果有时间,顺便说说爆料我对国网应该怎么玩宽带数据业务的看法。
1、乱糟糟的行业认知
这个消息,我在一个多月前就预测到了。
上月2日广电爆料公众号(GDBL)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根据公开信息判断“广电国网拿到电信业务牌照的日子近了!”。结果,文后的调查显示,居然只有47%的人相信我的推测,而对我的“爆评”开骂却有74%的认可。看来广电的人们更喜欢吐槽,而不习惯理性的思考?
有个小细节,这条消息是国网业务部的微信公号发布的,但我晚上再去看时,却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这是神马情况呢?
当然,这不会是假消息。依我在总局大院混过几年的经历,想必最可能的原因,就是上边的领导不想这么高调。如果真的是这样,爆料我得说:真的没必要那么低调啊!国网,就应该高调,甚至借着这个机会,联合各省网把广电宽带数据业务整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的实体,并去资本市场忽悠钱来做网改和市场扩张。
看看人家乐视,在快播案庭审躺枪之后,人家当晚推出“背锅侠套餐”,就这么高调!高调到做好PPT就能够不断地让资本为其输血!
言归正传吧,这次国网拿到的七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别是: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网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有不少业界的朋友开始欢呼,感觉跟电信这就实现“对等开放“了。
还看到一些有意思的情形。譬如某行业网站主编文章,居然把“呼叫中心业务”归为“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这水平真是只能呵呵。之后,这哥们又写了篇文章,称:
笔者注意到,上述许可中,无“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许可”一项。但是,国网业务部今天发的消息中含有“截至目前”。里面可能蕴含这样的意思:或许已经提交“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许可”的申请,待批复。
从“截至目前”,就能联想到国网“或许已经提交“蜂窝移动通信业务许可”,就是移动电话业务,想象力真的是太丰富啦!哈哈哈!然后,接着,这篇文章就以这样一个“可能“、”或许“的无厘头前提,继续展开大胆的想象并得出结论:广电有线网正在重新定位!
I服了U!看到以上种种乱七八糟甚至雷人的行业认知,爆料我虽然正在济州岛度假,觉得还真有必要写点东西做些普及,以避免无知者无畏的误导。
2、先看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要真正搞明白这七张牌照都能干啥,对国网及全国有线行业意味着什么,首先必须得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掰扯清楚。
稍微用点心,百度一下,就能找到2003年2月21日当时的信产部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这个目录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目录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个层级,每个层级又分别有两大类。为便于一目了然看清楚国网这次拿的七张牌照究竟是啥,我把整个目录列在下面,并把国网获得的七张牌照做了红色底色标注,而绿色底色是啥意思,我下节再说。
A.基础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固定通信业务
1.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
2.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
3.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
4.IP电话业务
5.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二)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1.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2.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3.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三)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1.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2.卫星国际专线业务
(四)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1.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
2.国际数据通信业务
3.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
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集群通信业务
1.模拟集群通信业务
2.数字集群通信业务
(二)无线寻呼业务
(三)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1.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
2.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
(四)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2.无线数据传送业务
(五)网络接入业务
1.无线接入业务
2.用户驻地网业务
(六)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七)网络托管业务
B.增值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二)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三)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四)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存储转发类业务
1.语音信箱
2.X.400电子邮件业务
3.传真存储转发业务
(二)呼叫中心业务
(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四)信息服务业务
上面这个列表,一清二楚地显示:国网目前拿到的七张牌照中,六张都属于增值电信业务,唯一一个基础电信业务,还只是“网络托管业务”。那这个牌照能干啥呢?看看目录中的解释:
网络托管业务是指受用户委托,代管用户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的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包括为用户提供设备的放置、网络的管理、运行和维护等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互联互通和其它网络应用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说白了,拿到“网络托管业务”许可,就是可以干给人家做网络维护的活儿而已!维护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传输、交换、数据、基站、电源等设备以及通信光电缆、管道、通信铁塔的维护。
关于其他几个牌照,在这里就不再简单地把目录中文字拷贝粘贴过来了,而是用爆料我自己的理解通俗地解释一下,可能更好理解。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就是IP-VPN业务,简单说就是基于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公网资源,给集团客户的专网服务。需注意的是,这个专网是不能给用户提供公共互联网信息浏览及经营性活动的。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就是IDC,简单说就是出租服务器或相关网络设备与服务,这些服务器是可以接入到互联网的。
因特网接入服务,俗称ISP,就是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ICP或者普通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比如多方通话、可视电话会议、基于互联网的会议电视业务,都属于这类,看得出基本上这个主要是针对集团客户而非普通用户的业务。
至于呼叫中心和信息服务业务,真没啥可说的,无非就是Call Center和ICP而已。
从上述目录分析,目前国网拿到的七个电信业务许可,虚拟专网、数据中心、因特网接入服务还是有一定价值的。但这些牌照多地省网也都拿了自己区域的牌照了,因此意义并不是太大。
从这个角度来说,是不是然并卵?
3、哪些业务许可才更关键?
爆料我认为,上述目录中绿色底色的几个牌照,是国网更应该拿的,更关键。
首先,一定要拿下“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
只有拿到这个牌照,才算真正意义上有了所谓的“互联网带宽”,这是核心权利。看看其定义:
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是指利用IP技术,将用户产生的IP数据包从源网络或主机向目标网络或主机传送的业务。
说白了,只有拿到这个牌照,才能实现用户的“源网络或主机”到“目标网络或主机”的端到端、完整、闭环的传送。因此《目录》要求:
“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因特网骨干网络和因特网国际出入口,无国际或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不得建设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必须租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
爆料认为,我们国网一定是要申请这个牌照许可的,根据上述规定,就必须要有骨干网络,因此就必须收购中国有线。而上个月我根据国网收购中国有线股份的消息,判断国网快拿到电信业务牌照了,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当然可惜的是,这次拿到的牌照中没有这张,希望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拿了这个牌照之后,既可以给ISP提供互联网接入,也可以给最终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可以建设用户驻地网、有线接入网、城域网等网络设施。
如果没有这个牌照,只有ISP许可,那依然难以摆脱广电网络给电信企业打工的局面,从电信租带宽,然后跟电信竞争,这不就是“与虎谋皮”嘛。
而且,基于互联网的国际会议电视和图像服务业务、VPN业务,《目录》规定都是“属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
在这里,回顾一下前面提到的国网已经拿到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许可,开展这个业务,是要于基于“自有的或租用公用因特网网络资源”的。问题来了,如果没有本节讨论的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许可,哪里来的公用因特网网络资源?那就意味着你广电要想玩这个,同样还是得从电信手里租公网资源!——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挖坑埋雷的水平真的不简单啊!
第二,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和无线数据传送业务
这两个牌照其实不用多说,它们是指第一类数据传送业务(含因特网数据传送、国际数据通信、电报业务)以外的,分别通过固网和无线网络提供的国内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
要是没有这个牌照,广电网络无论基于自有的固网,还是下一步筹划的700Mhz无线网,都无法开展针对企业的专网数据传送业务,无论是PVC永久虚电路,还是SVC交换虚电路,或者VPN虚拟专用网业务,都玩不了。
当然,网络接入业务中的无线接入业务和用户驻地网业务也比较有价值,小区里的网络,以及智慧社区的无线覆盖,都需要这个。
第三,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这个主要是专线电路出租、网元出租业务,之前很多有线网络公司无法承接一些政府等部门的电路、网元租用项目,就是常常被电信等企业以没有这个牌照的原因卡住脖子,连参与投标的资格都没有。
4、小结一下
今天先写这么多吧,稍微小结一下。
一是从上述分析来看,国网目前拿到的七张牌照价值并不是太大,目前最最应该拿到的,是“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
第二,电信系确实牛B啊,一个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弄得你要想啥三网融合双向进入,那好,我只让你进入目录中的部分业务,也算是让你进入了呀。广电倒好,根本没有啥业务分类目录的玩意儿,要人家进来,就彻彻底底进来了,节目制作许可啥的谁都能申请,当然IPTV、OTT TV还是有牌照的,但这些东东广电自己的有线网络也木有。再建议大家去搜搜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2013年征求意见稿版本,把IP电话业务明确为第一类的基础电信业务,增加了“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看样子云计算、物联网之类的都可能要吃进去,增加了“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也得听我的!
第三,当然,也别太悲观,有总比木有强,国网总算是走出了万里长征第一步。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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