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OTT产业论坛】广科院张伟:IPTV标准体系建设
流媒体网| 2019-03-19

   【流媒体网】消息:2019年3月19日,由流媒体网、CCBN组委会、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政策与市场——2019IPTV&OTT产业高峰论坛隆重召开。目前,整个IPTV、OTT在合规有序,可管可控的基调下进入了产业的下半场,这里面即需要有来自产业内生的运营推进,但也更依赖于产业环境的政策和市场的演进。在此背景下,论坛围绕产业政策和发展趋势展开,探寻行业下半场变革之路。

  会议现场,广科院领导和规划院领导分享了IPTV播控管理、验收规范以及大数据系统的运行情况、后续部署。此外,IPTV、OTT产业链的牌照商、业务厂家、终端厂家、视频网站、应用商等产业链相关企业也依次到场,分享行业经验和智慧。会上,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互联网视听研究所副所长张伟进行了主题为《IPTV标准体系建设》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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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演讲全文:

  尊敬的各位来宾上午好,下面我分享一下广科院正在从事的关于IPTV标准制定的工作。

  首先介绍一下IPTV标准的现状。根据我们目前的统计,从可公开、可查询的渠道来看,当前能够查找到的、已经发布的IPTV的相关标准一共有35项。在35项当中,其中电信行业标准占了绝对的主导,共有33项,而广播电视行业类的IPTV标准有1项,是关于产权保护的。国家标准有1项,是IPTV安全体系架构方面的。35项标准涵盖了业务系统的对接到传输接口,到接口的服务各方面相关内容。就目前发布的IPTV标准体系来看,覆盖面还是比较全的。但是从标准的时间来看,基本上是在2007-2014年之间完成,而现在是2019年,又已经过了五年。虽然IPTV的技术体系这些年变动并不是那么明显,但是确实2007年开始制定的相关标准已经陆陆续续不在适应现在的业务发展。与此同时也可以看到,2007-2014年之间制定的IPTV标准,广电机构的参与相对而言是少的,甚至有所缺失的。这也和IPTV整个业务长期以来由电信的主导有很大的关系。因为整个的IPTV造价最高,包括用户承载量最高的传输网络是由电信企业建立的,而相应的终端也是电信企业发放的,所以说整个相关的标准长期以来一直由电信企业运营商参与制定,还有电信研究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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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说这些标准发布的相对齐全,而且发布也有很多年头了。但是目前我们了解到的是,市面上整个IPTV业务到框架,包括各业务系统并没有按照当初所制定的标准系统来建设。这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标准当初制定的时候比较早,很多标准参考国际上IPTV标准规范。另一方面也是运营商之间,特别是目前整个市场中,中国移动兴起,用户量不断增加,它在构建自己系统的时候并没有参考当时由电信主导的IPTV标准技术体系。

  这35个标准很多都是涉及到电信传输和终端机顶盒的相关标准。所以说在目前的情况下,IPTV的用户数和上网用户数相比,已经有反超的趋势,整个业务规模、业务体量也在不断扩充。这样整个IPTV对于电视传输来说,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规划,我们就开始帮助广电总局设计整个IPTV的标准体系,来制定相关的IPTV标准。

  下面我介绍一下IPTV的标准体系,这是由广播电视行业出面设计和制定的。

  既然是广播电视行业设计制定整个IPTV的标准体系,不可能无视电视传输企业制定的相关IPTV技术标准。我们作为IPTV业务的主管单位,在整个IPTV业务管理上有自己的思路和办法,在过去的十年间也陆续发布了重要的文件和规定来规范整个市场。从国家层面,有国务院的5号文《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也是长期以来广电运营商进行业务谈判的时候,可以作为的依据。还有国务院35号文《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还有总局的344号文,《广电总局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最早依据它进行IPTV用户平台建设。后来还有43号文《广电总局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有97号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方案都将对IPTV集中播控平台的责任、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和明确。到总局的6号令《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还有62号令《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陆陆续续对于涉及到IPTV的业务提出了一些想法和设计。

  根据以上的管理文件和目前全国已经部署和开展的IPTV的业务体系现状,整个IPTV的标准大概会划分为九大块,一是系统架构类的,二是内容服务平台类的,三是集成播控平台,四是传输系统类的,五是终端类的,六是监测类的,七是安全类的,八是合规性类的,九是新技术新业态类的。其中整个系统架构部分时依据管理文件对整个IPTV的技术体系进行框架性描述。二、三部分关于内容集成和播控平台的是历年来发的文件中描述最多、最详尽的部分。第四、五部分是规定最少的。第六部分是监测,是根据宣传部的管理要求,将我们在多年以前就已经设计和构建的IPTV的监管系统重新提上日程,进一步变成科学有效的监管监测系统。还有合规性、新技术、新业态等都是为了更好的拓展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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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所做的划分,我们重新梳理参与起草的标准大概有31个,这是根据初步的规划所梳理出来的。因为后续制定的时候,第一批标准已经基本写完了,在制定的时候很多标准也征询相关主管单位和播控平台、运营商的意见,系统就是IPTV的技术体系和技术要求。内容管理体系包括内容制作要求、内容服务系统制作要求和规范等多个标准。这一套技术体系的标准描述是比较详尽的,而且描述比较细。最早的时候按照划分所需要制定的远多于这个数量,但是标准的制定要多样化,还要落地,并以能科学有效指导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主要目的,因此进行了第一轮的合并。后续制定中可能还有标准会进行合并,因为有一些标准只有在其他相关前序标准制定时才会发现是不必要的。

  总结来看,根据之前的九大类,包括涉及到敏感的EPG管理、版权管理等,一共制定出31个标准。在应对拓展性方面也进行新技术、新业态标准的设计,比如说IPTV终端的多屏互动的端口规范、IPTV与智慧家庭的设备交互等。

  下面分享一下我们在撰写的相关标准的工作。

  我们撰写的相关标准,第一批正在撰写的标准有五个,第一个就是《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技术体系总体要求》。后来,我们根据主管司局的意见,改成交互式网络电视,即IPTV技术体系总体要求,二是《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三是《IPTV集成播控平台EPG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四是《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用户及计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五是《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节目集成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前两项是广科院制定的,安全传输的双计费、双认证涉及到直接和运营商的对接,我们也不希望自己落地不了的方案拿出来。所以,我们将运营商相应的技术和业务部门也邀请到标准制定的起草项目组里。正因为有运营商的参加,所以这两个标准写得非常慢。

  之前,我们的运营管理文件,其中有一些涉及到广播电视和运营商之间对接描述,他们并不认可。于是,根据现在整个IPTV大的业务环境中的实施情况,实际上也有很多地方和原来的管理文件不符合,运营商希望这次广电总局牵头制定的标准,能够讨回一些权利。整体的这五个标准,一是从技术体系总体要求对整个IPTV系统进行描述,二是解决运营商之间“双认证、双计费”的敏感接口问题,三是EPG管理系统,最后还有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用户及计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和节目集成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

  第一是《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技术体系总体要求》,这个制定时间很长,同时遇到很多阻力,规定IPTV作为广播电视的技术要求,定义了IPTV的内容服务平台和IPTV传输系统的对接原则,并对集成播控进行了技术性的描述。再来,强调了对监管系统的要求,整个IPTV技术体系总体要求,截止上周末,基本在群众的反对声中制定完毕的。因为达成共识是不可能的,里面有三家运营商,还有总平台和分平台,而总平台和分平台想法也不一致,但是不管怎样,最后还是完成了。同时,按照总局的要求,打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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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把整个IPTV系统框定出来了,虽然还是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意见,但我们会根据反对问题我们再调整。从上到下构建四个层次,一是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二是IPTV的分平台,三是IPTV的传输系统,四是业务终端。除上到下四个层次之外,还涉及到IPTV的全部内容服务平台和二级省服务平台,再就是目前正在构建的监管系统,都汇聚在其中。里面的每一个箭头都有它的意义,这个标准发布出来征求意见的时候,希望大家给出自己的意见,帮助我们对它进行完善。我们可以看到,全国的IPTV业务发展情况非常不均,整个传输系统,以EPG系统为例,很多地方出现构建自己的EPG服务系统,或者说和运营商构建一定的服务能力,整个标准都有描述。当然,可能大家看到标准的时候会发现有的写得不够明确,主要是没法写明确。对原来文件的阐述,现在需要更有权威的部门出来解释,这种情况下,我们基本上遵照原来文件的说法和方式进行描述,这是总体的要求。

  二是《 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这个规范也非常敏感,涉及到对运营商双认证、双计费问题,在写总体技术要求的时候就已经很正式地和运营商交流过几次,对我们双认证、双计费强烈不认同。实际上,很多省的运营商跟我们的省平台关系也不错,大家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实现双计费、双认证。但是在总部这一方还比较强调捍卫自己的权利,所以说提出很多不认可的想法。但是不管怎么样,因为局里之前所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文件,他们也认可我们作为IPTV主管单位,并认可管理文件中的效果。在双认证、双计费方面,整个规范我们是尽量尊重目前已经进行完的双计费、双认证的方案,这样争取能够让大家做到不反复,让运营商接受。这个标准定义了用户计费、认证的相关内容。这些标准对IPTV的总体技术要求,这些要求被大家认可以后才能进行。

  虽然规范的内容有所调整,但是整个描述的架构是被大家所认可的,就是IPTV集成播控的总平台和分平台以及传输系统和终端的关系。双认证就是传输系统和我们的分平台做了认证和计费方面的工作,而集成播控总平台则做了认证、计费,总平台也要求有认证的能力,涉及到总平台有垂直频道和下放的内容直接和终端进行交付。所以,这一部分在总体技术要求中,有略微的描述。

  另一个是IPTV平台EPG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功能架构,功能与流程描述及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EPG管理系统之间的接口规范。以后进行了意见征集,进行这个标准的制定,涉及到总分平台的管理问题,这个标准还会进行二次的征集。这个标准和返回的意见,会对IPTV的总体技术标准进行相应修改,也会影响后面这些已经征集的相应标准。这个标准中主要描述总平台的EPG管理系统和分平台的EPG管理系统,审核管理、发布管理、防篡改管理、应急管理对接和描述。对于IPTV的传输系统,采用终端服务。

  再一个是,IPTV集中播控总分平台用户及计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已经制定完毕。这个就是总平台拥护和计费管理系统的对接,主要涉及到用户管理、用户认证、业务鉴权、计费管理。

  最后是《 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节目集成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及接口规范》,本标准规定了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节目集成管理系统的总体结构、功能描述及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节目集成管理系统之间的接口规范。这个标准可能也会进行修改。这个标准主要定义总平台集成管理系统和分平台管理系统的对接方式、对接流程,涉及到内容导入、内容编目、节目编排、频道管理、内容审核、内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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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有两个涉及到运营商,三个涉及到总分平台的对接关系,对于整个的第一批五个标准有基础架构,希望第一批的五个标准在今年上半年,以后能够推出来。按照广电总局的相应要求,在3月底之前,这些标准都会被推入到总局的标委会开始进行意见征集。到时候也希望大家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将一系列的标准进行科学的完善。

  这就是我介绍的内容,谢谢大家。

  【PPT】广科院张伟:IPTV标准体系建设:http://www.lmtw.com/member/2019-03-19/168034.html

责任编辑:侯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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