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媒体网】消息:7月份以来,针对互联网电视业务,广电总局开始严格查处“时移/回看”等违规问题,通过政策优势力推TVOS系统,8月底又传出要求百视通下架“能连接互联网的应用”的传闻,一连串动作释放出强烈信号,广电总局希望通过政策“重拳整顿”,最终掌握客厅主导权。
政策收紧让牌照方重回主导地位,对有线运营商更是利好消息,但对电信运营商而言,形势非常严峻。现阶段,广电与电信运营商的核心问题就是根据自身优势特点,探索新型合作方式,开创联合共赢的新模式才是明智的破冰之举。
IPTV模式需要优化
电信发展IPTV业务一直顺风顺水,现成的网络用户为IPTV的发展带来优势,完善的运营体制和认证模式,同时也将核心运营、计费系统都掌控在自己手里。2013年中国IPTV用户数量为5630万户,预计在2015年将突破1亿户,达到10250万户。数据表明IPTV业务正在迅猛发展,而此刻,建立良性稳固的产业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广电与电信在IPTV上的关系一直非常微妙,有合作也有竞争,一切皆因对IPTV业务主导权争夺。就广电而言,受体质所限,有地域性分割的缺陷,无法形成统一的战略布局,只能各自寻求出路,导致广电在IPTV业务中一直处于被动。在与电信的IPTV业务中,基础设施、业务模式都被电信抓的死死的。
竞争是事物发展的源动力,广电与电信的竞争促进了有线的改革和成长,也对优化用户体验有着推进作用,但竞争也会导致市场秩序失衡,只有建立稳定的合作模式,才能对整个行业进行规范管理。
运营商与牌照方的博弈
电信运营商发展OTT具有他们独有的优势,但也有很多不能克服的瓶颈。一直以来,电信运营商的强项都是宽带网络、手机产品等,在视频业务领域并不精通,另外,还有广电政策的多方限制,导致虽然渠道和计费在手里,但最重要的内容运营还是由合作方掌控,即使在国外,也很少有电信运营商来运作OTT TV业务的。
而广电在OTT TV业务上也遭遇困境。广电总局当年“钦点”七大牌照方,目的是希望通过播控牌照规范运营,让广电重新回到电视产业链核心位置。但是,与电信运营商联姻后,电信运营商不甘心沦为渠道,积极的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导致牌照方在合作中一直处于被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运营商越来越清晰的理解到基于宽带的视频业务一定是抢占客厅的核心资源。广电作为意识形态形态监管机构一定不会出让相关权益,一切业务的发展都是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互联网电视未来的发展方向既非管道为王,也非内容为王,在IPTV的模式上创造新型模式才是出路。
深入合作是最优出路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运营商的优势在网络和基础服务上,牌照方的优势在内容运营上,应该由电信运营商提供优秀的管道,广电提供可管可控的合法内容平台,两者取长补短、合作共赢才是OTT行业的破冰之举。
建立各自独立的收费、计费和用户管理系统,通过引入优质的终端产品,在双认证的前提下服务用户,共同管理平台业务发展。这种模式既在政策上满足了广电总局的规划与要求,也能将双方的优势各自发挥到最大,符合未来用户对专业服务的要求。
传统的语音、短信业务正在走下坡路,不甘心沦为渠道的电信运营商可以将移动、固话、宽带三大主要业务与OTTTV捆绑渗透,推出多种融合业务。而有着优质内容及运营经验的牌照方,可以通过深耕细作吸引来的优质用户,成为运营商新的用户挖掘渠道。这种模式首先符合总局的监管要求,另外,大大降低了用户的准入门槛,并且有效减小电信运营商的结算压力,同时,还满足了电信运营商对于平台非视频业务的管理和拓展,及牌照方对于视频业务的管理和拓展,形成多方受益的局面。
两方的深入合作符合用户的需求,和新事物的发展规律,但牌照方需要克服用户对支付渠道安全性的顾虑、便捷性的要求,另外,与运营商的分成比例也成为一个需重新商榷的问题。除此之外,相信新的模式一定会给行业带来更多发展空间和机遇。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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