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称互联网电视监控用户系媒体误读
丁丁| 搜狐IT| 2010-05-19

    【流媒体网】摘要:所谓的互联网电视会监控用户所有收看的内容是媒体的误读。由于广电系统已经从源头上控制了内容的播出,完全没有必要去监控用户通过互联网电视观看的内容。


    近日,有媒体报道互联网电视将监控观众收看节目。称互联网电视内置了相关模块,可监控用户的“一举一动”。

    华数集团副总裁赵志峰近日表示,所谓的互联网电视会监控用户所有收看的内容是媒体的误读。由于广电系统已经从源头上控制了内容的播出,完全没有必要去监控用户通过互联网电视观看的内容。

    由于广电系统肩负舆论导向的作用,特别注意“播出安全”。传统广播、电视的播出全程都处于“可管可控”状态。在互联网电视时代,广电系统同样秉承“播出安全”这一理念。

    赵志峰介绍,与传统广播电视推出类似,互联网电视在向用户提供节目时,也将建立统一的“播控平台”。所有在互联网电视上播出的内容,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确保从源头上保证内容的安全。

    目前,互联网电视终端单一型号绑定单一内容提供平台已经是互联网电视的事实标准。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将用户绑定至单一的内容服务商,利于各服务商之间划定“势力范围”;另一方面,由于绑定了单一平台,终端无法访问除已绑定平台外的其它互联网应用,同样在终端实现了“可管可控”的目的。

    在中间的内容传输环节,是通过公共互联网来连接互联网电视播控平台与用户终端。由于从源头及终端都实现了“可管可控”,因此即使传输环节出现问题,用户电视端也不会看到“非法内容”。

    消息人士透露,同样出于“可管可控”的目的,广电总局要求已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运营商,在与电视终端厂商进行内容服务合作时,必须向广电总局备案,以方便管理。

    赵志峰称,由于运营商从源头即实现了“可管可控”,节目内容都由运营商来统一播出,所谓的“对用户通过电视观看的任何互联网内容均可监控”虽然从技术层面可以实现,但运营商完全没有必要去监控用户收看的内容。

    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互联网电视实现了双向互动,并且具有唯一的ID号,因此可以精确地分析用户的观看习惯,为运营商自身节目的编排、为第三方提供收视率数据等提供帮助。通过记录用户的习惯为其它业务提供数据,在互联网界应用非常普遍。

    据赵志峰介绍,互联网电视标准制定小组,由已经获得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央视国际、上海文广及杭州华数三家组成。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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