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歌华有线数字转换  免征三年营业税
佚名| 流媒体网| 2008-11-07
    【流媒体网】11月7日消息: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未来三年将被免于征收“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的营业税。

    歌华的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京财税[2008]2050 号),该通知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有线数字电视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8]100号),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00号文件:为支持北京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有效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标准的批复》(京价(收)字[2003]295号)规定标准(每户每月18元)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自2008 年7月1日至 2011年6月30 日免征营业税。

    根据初步测算,因免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营业税(税率为3%)大约增加2008年度净利润500万元。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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