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书生:深挖行业标准,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书同文,车同轨”
高书生| 文化数字化头脑风暴| 2026-06-11
【流媒体网】摘要:全面覆盖基础应用、监管、资源端、生产端、云端、消费端六大标准体系。

  标准不统一或缺乏统一标准,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也好,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也罢,常常会听到或看到这样的埋怨。

  6年前,这样的埋怨还有道理;6年后,这样的埋怨就脱离实际了。

  2020年,在研究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时,分管副部长就提醒我们,要编写一本类似于智能手机使用手册一样的工作手册,确保这项工作“不走样”。这一年的8月,当我兼任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副主任时,便着手组织编制发布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标准。

  截止2025年底,专委会共计立项91项团体标准,已累计发布47项,基本涵盖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

  这47项团体标准,恰似47张“施工图”,在技术标准上保障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书同文、车同轨”。

  专业的事要让专业的人来干,为做好标准编制工作,专委会专设了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邀请北京邮电大学亓峰教授担任主任委员,主持标准规划和编制工作。

  2021年,专委会发布的第一个团体标准就是《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T/CPRA 1—2021),不仅规范了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主要术语(共18个),而且确定了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的总体结构(6大体系,见下图)。

  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包括以下6个体系:

  1、基础应用标准体系:包括文化大数据通用标准,主要涵盖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分类、标识、标注、编码方法等。

  2、监管标准体系:包括开展文化大数据服务所需的监管需求、流程以及相应的支撑系统等技术标准。其中监管系统规范文化大数据服务监管所需的支撑系统。

  3、资源端标准体系:包括支撑文化资源数据获取及共享的相关流程及支撑系统技术标准。其中,资源数据采集规范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等文化资源数据的数据采集技术及支撑系统;资源数据共享规范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等文化资源数据的数据模型、数据维护、数据共享等技术及支撑系统。

  4、生产端标准体系:包括支撑文化生产的相关技术以及支撑系统标准。其中,文化生产线规范文化生产线系统分类及能力要求、文化生产技术规范各类文化生产技术。

  5、云端标准体系:包括有线电视网络为文化大数据各环节提供数据传输通道时,应该满足的组网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文化大数据服务所需的机构设置、支撑系统等技术标准。

  6、消费端标准体系:包括提供文化体验服务的体验设施建设、体验设置运营、体验装备等技术标准。

  目前已发布的47项团体标准,涵盖了以上6大体系,其中,基础应用标准体系6项、监管标准体系1项、资源端标准体系8项、生产端标准体系9项、云端标准体系13项、消费端标准体系10项。

  基础应用标准体系6项分别为:除《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外,标识1项——《文化数据标识技术要求 第1部分:标识编码》,规范文化大数据标识方法,包括并不限于标识编码,以及标识分配、解析等服务流程和支撑系统;标注2项——《文化资源数据与数字内容标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纹样标注》和《文化资源数据标注系统》,规范文化资源数据与文化数字内容标注方法、流程以及相关的支撑系统等;分类与代码2项——《文化资源数据分类与代码》和《文化数字内容分类与代码》,规范文化资源数据与文化数字内容分类,以及代码分配方法等。

  监管标准体系1项,即监管系统——《文化数据服务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第2部分:文化数字内容溯源系统》,规范文化大数据服务监管所需的支撑系统。

  资源端标准体系8项分别为:资源数据采集3项——《文化遗产数字化采集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数字化采集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舞台艺术表演数字化录制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上3项规范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等文化资源数据的数据采集技术及支撑系统;资源数据共享4项——《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技术要求 第2部分: 标本数据质量要求》、《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技术要求 第2部分: 基因数据质量要求》、《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技术要求 第3部分:纹样分类》和《中华文化素材库技术要求 第2部分:图片类书籍数据质量要求》,以上4项规范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等文化资源数据的数据模型、数据维护、数据共享等技术及支撑系统;文化数据价值评价——《文化数据价值评价指南》。

  生产端标准体系9项分别为:《文化资源数据解构技术要求 第1部分:二维图像》、《文化资源数据与文化数字内容重构技术要求 第1部分:纹样重构》、《文化资源数据与文化数字内容重构技术要求 第2部分:色彩重构》、《文化资源数据与文化数字内容重构技术要求 第3部分:针法重构》、《文化数字内容增强质量评价 第1部分:视频》、《文化资源数据矢量化技术要求 第1部分:二维图像》、《文化资源数据矢量化技术要求 第2部分:三维模型线稿》、《虚拟数字人能力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文化生产线数据服务系统技术要求》,以上9项规范各类文化生产技术。

  云端标准体系13项分别为:国家文化专网2项——《国家文化专网组网技术要求》和《国家文化专网接入网关技术要求》,规范有线电视网络为文化大数据产业链各类机构提供数据传输通道所需的组网技术要求,以及应满足的服务技术要求;文化数据服务平台9项——《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文化数据确权系统》、《第3部分:文化数据交易系统》、《第4部分:文化数据分发系统》、《第5部分:文化数据服务运营系统》、《第6部分:数据管理系统》、《第7部分:统一用户管理系统》、《第8部分:服务门户》、《第9部分:运维管理系统》,规范文化数据服务平台能力及各组成系统技术要求;文化数据服务中心1项——《文化数据服务中心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规范全国、省域、区域等文化数据服务中心的职能、建设、运营等要求;区块链1项——《基于区块链的文化数字内容跨域共享技术要求 第1部分:基本原则》。

  消费端标准体系10项分别为:文化体验设施建设5项——《文化体验设施通用技术要求》、《文化体验厅技术要求 第1部分:县区文化馆》、《文化体验厅技术要求 第2部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体验馆技术要求 第1部分:沉浸式教室》和《文化体验馆技术要求 第3部分:移动沉浸式体验馆》,以上5项规范文化体验设施分类、建设改造,以及体验装备、驻地网、支撑系统部署等要求;文化体验设施运营1项——《文化体验设施用数字内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规范各类文化体验设施运营流程、运营支撑系统以及服务能力评价要求;文化体验装备3项——《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沉浸音效体验系统》和《第3部分:位置服务系统》,以上3项规范文化体验装备分类及技术要求;文化体验网关1项——《文化体验网关技术要求》,规范文化体验网关技术要求。

  仅从上述标准的类别与名称上,足以窥见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的全貌。

  不是没标准,是标准未被发现。这就发出了警示:加大标准的宣贯,比标准编制更急迫!

责任编辑: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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