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为什么都恨P2P?
通信世界网| 2005-10-14

   正在急速奔跑的eDonkey(电驴)突然来了一个急转弯。今天,全球流量最大的P2P网络——电驴因盗用版权而受到美国唱片工业协会(RIAA)的指控,已宣布将正式关闭。电驴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取得唱片公司的授权,要么和一些已获得授权的公司合作。 

    无论如何,转型后的电驴不再提供免费的大餐,而将成为在线音乐商店。此前,P2P(点对点)网站遭遇封杀的消息也不绝于耳。     

    P2P遭到封杀无外乎以下三点原因:对知识产权的侵害、对淫秽色情的传播、对带宽的无穷吞食。唱片公司指控电驴,就是因为它侵犯了知识产权;但是在互联网上,传播色情决不是P2P的专利;而真正令网络服务提供商深恶痛绝的则是对带宽的吞食。以BT为例,由于它采用了多点连接的下载方式,即每一位下载者在获取数据的同时也成为其他下载者数据的来源,这样下载人数越多下载速度也就越高。理论上,BT下载速度只受到计算机数据处理速度的限制,而会尽可能多地消耗网络带宽。BT下载为网民节省了上网时间和开销,但会占用大量的带宽资源,对网络服务提供商来说却是增量不增收的买卖。从铁通的监测情况看,BT的应用已占用了40%~70%的带宽,铁通当然坐不住了。同样坐不住的还有中国电信。 

    P2P侵犯知识产权无可争议,但是占用网络带宽却并非是P2P的错。目前,我国宽带上网采用按时长收费的方式,ADSL承诺512Kb/s的上网速度,但是所有用户同时上网的情况不可能出现,因此,运营商在设计带宽时并没有按照用户数*512kbit/s的最大容量。但是在P2P模式下,网络流量迅速膨胀,而无论流量有多少,运营商只能按照时长收费。由此看来,当P2P流行起来的时候,运营商应该改变宽带业务收费模式,按流量收费将能更好地符合市场需求。 

    面对成本增加、收入不变的窘境,运营商只能出面封杀。但是,网络共享决不会因一两起官司或者封杀而停止发展,倒下了一个BT,还有更多的P2P前仆后继。从美国来看,当年RIAA的起诉使得Napster被迫转型,但其后出现的BT、eDonkey等P2P技术的影响力却更大。而封杀P2P将引起用户的不满,一些专家学者也认为,对P2P应该“疏”而不是“堵”。 

    作为一种新兴事物,P2P还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但是这并不能阻碍其前进的脚步。BT和电驴都实施了转型,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当然需要转型的不仅仅是P2P,还有网络服务提供商。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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