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IPTV业务执法大检查工作 违规单位须年底前完成整改
佚名| 广播那些事| 2017-10-20

   【流媒体网】摘要:近期,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IPTV业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通报了山东省广电和电信企业在发展 IPTV 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规问题。


 

  近期,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IPTV业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通报了山东省广电和电信企业在发展 IPTV 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电信企业未取得总局颁发的山东辖区或山东辖区试点城市之外的 IPTV传输服务牌照,在全省违规开展IPTV业务。二是EPG没有全部纳入广电集成播控平台统一管理。三是违规开展OTT业务,向用户变相提供广播电视直播服务。四是运营商部分产品的点播部分对接不完善,未实现集成播控平台点播内容下发。五是违规建设集成播控平台和EPG系统,未经总分平台内容集成擅自传播视频内容。六是未实现国家提出的“双认证、双计费”要求。以上问题均存在较大的内容安全隐患,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等有关要求。

  为保障十九大期间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切实维护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根据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8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IPTV业务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督导检查山东联通、山东移动、山东电信在辖区内开展IPTV业务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

  2.对辖区内山东联通、山东移动、山东电信的所有营业网点进行IPTV执法大检查,发现在整改期间仍在发展IPTV业务新用户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OTT(互联网电视)业务中含有直播服务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4.对广电企业开展执法大检查。

  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中旬至8月下旬,传达学习本通知精神和要求,制定执法大检查方案,及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检查内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全面启动执法大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检查。8月下旬至10月中旬,重点对辖区内联通、移动、电信的营业网点在整改期间仍办理 IPTV业务新用户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新用户办理。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区(市)IPTV 业务检查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和评估。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市将组织检查组,对IPTV问题排查和整改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执法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具体督查、抽查情况将适时通报。

  通过开展IPTV业务执法大检查,引导广电和电信企业“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建立广电、电信企业公平、公正的合作竞争机制,杜绝垄断行为和恶意竞争;鼓励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实现资源共享,推进IPTV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各地文广新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依据《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执法行动,不断加强对IPTV业务的检查力度,对整改期间仍在发展IPTV业务新用户的电信运营商要依法查处,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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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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