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在争议中前行
陈澄| 江苏经济报| 2014-02-20

    【流媒体网】摘要:刚刚过去的一年,有关互联网电视的新品发布超过了20场。腾讯也赶在2013年年终推出了“微信电视”,从而完成了和阿里“彩虹盒子”、百度“爱奇艺TV”的“三巨头”布局。互联网电视领域,也迎来了更为深刻的行业变局。


    “我家电视有段时间没开了,没想到最近又折腾了起来。”家住南京市鼓楼区的王超过年时买了一台小米的互联网电视,在使用两周后,他的感觉就像一句流行语——根本停不下来!

    数据则显示,刚刚过去的一年,有关互联网电视的新品发布超过了20场。腾讯也赶在2013年年终推出了“微信电视”,从而完成了和阿里“彩虹盒子”、百度“爱奇艺TV”的“三巨头”布局。互联网电视领域,也迎来了更为深刻的行业变局。

    正在发生的客厅变革

    提及为什么购买小米电视,王超坦言不希望电视只是客厅里的一个摆设,“互联网电视的功能实在强大。”据王超介绍,现在这台电视大大提高了家中电视的利用率,通过它可以收看几百个频道,第三方平台上的高清电影片源甚至达到上万部。“这简直就是‘私人订制’,想看什么看什么。”

    更为重要的是,王超作为一个体育爱好者,以前错过了比赛直播只能上网用电脑看,还常常不够清晰。“现在这台互联网电视直接帮我‘打包’好了,什么英超、西甲、美职篮,回到家点开就能看到高清球赛。”

    消费者的青睐自然吸引商家全力以赴,在南京的大小家电卖场,互联网电视成为最火热的商品,几乎每一个电视厂家都已经涉足互联网。在南京新街口苏宁的TCL专卖店,销售人员向记者展示公司与视频网站“爱奇艺”的合作,各种高清视频只需简单操作遥控器就能看到。“家里只要有网络,有线或者WiFi都行,电视就能上网了。”该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一直在卖场货比三家的许先生则告诉记者,“逛了半天,发现互联网电视已经独霸天下了,用起来方便,而且也不贵,我准备买一个。”

    抢夺最后一块屏幕

  互联网电视的风行,并非电视厂商一家之力,在这个概念热炒的背后,有着更多势力的角逐。

    “传统意义上的互联网电视,指的是IPTV,而随着家庭带宽的不断增加,OTTTV正在成为主流。”江苏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据了解,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的有线电视网,OTTTV则同样是一种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二者的区别在于,IPTV通常是经由运营商管控的专网进行传输,OTTTV则由不可管控的互联网进行传输,双方在内容的监控上有着较大差别。

    在我省,IPTV业务按照相关规定,由省电信公司一家运营,其他运营商无权插足。目前,我省已有550万IPTV用户,占全国总量的近1/4,电信自然从中获利颇丰。

    “OTTTV则打破了IPTV的这一限制,对于在某些地区处于弱势的运营商而言,OTTTV提供了‘弯道超车’的可能。”流媒体网CEO张彦翔表示。

    记者也了解到,没有IPTV资质的移动就已经在江苏试点OTTTV,并提出争取100万用户的目标,但目前阻力重重。“从这个意义看,OTTTV更符合互联网的开放精神,OTTTV才是当之无愧的互联网电视。”张彦翔说。

    除了几大运营商看中了大家客厅里的那块屏幕,抱着互联网电视卖“白菜价”的互联网企业,同样势在必得。当前市面流行的互联网电视,不管是“TCL爱奇艺TV+”、创维“酷开TV”,还是小米、乐视所做的自有品牌,都少不了阿里、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的身影。

    “电视可能是最后一块互联网还未来得及深耕的屏幕,虽然商业模式还在摸索,但是谁都要先来占个‘坑’。”张彦翔表示。

 

[NextPage]    风光背后的风险

    时下以OTTTV为代表的互联网电视正大行其道,不过其背后的风险,依然为业内担忧。

    和很多普通消费者认为的不一样,互联网电视并非接上根网线,就可以在互联网上畅通无阻。

    在互联网电视诞生之初,原广电总局为了保持电视屏幕传播内容的可控性,将互联网电视运营分为集成平台、内容服务平台两个层面,集成平台负责节目集成和播控,内容服务平台负责节目内容审查、版权管理。

    在此基础上,目前共有CNTV、百视通等7家机构获取集成播控牌照,10家机构获取内容服务平台牌照。

    “这就导致,很有可能你上午在电脑没看完一部片,下午想在电视上看时,发现看不了了,这是很可笑的。”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也使得市场有突破“红线”的强烈冲动。

    实际上,之所以目前大多数消费者对互联网电视的概念都较为模糊,一大原因就是很多传播的内容已经踩在了政策的“红线”之外,而消费者全然未觉。

    “以直播为例,相比IPTV,OTTTV是没有直播权的,但是运营方可以延迟2秒播出,很多观众都察觉不到,监管起来也有困难。”江苏广电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数据也显示,2013年互联网电视盒子出货量约为1000万台,与牌照方对接的不超过20%,超过800万台盒子未经牌照方就直接生产发售。

    “这让监管层认为互联网电视已经跑出了边界,可能将出台重点整治含有较多不良内容的山寨盒子、涉及直播的聚合类网站以及加强与牌照方对接的相关政策。”上述广电内部人士还向记者透露,年后该项工作正在提速。

    对此,张彦翔认为,虽然互联网电视和当前中央促进信息消费的方向是一致的,但尽管市场化呼声日益高涨,互联网电视始终不能回避监管的“红线”,而且由于牵涉其中的利益方众多,一路“跨界”、高歌猛进的互联网电视,未来还存在很大变数。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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