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牌照拟建立退出机制
综艺报| 2013-05-15

 【流媒体网】摘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在互联网电视管理专题会议上针对互联网电视发展和管理指出要建立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屡禁不止的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和内容服务机构,实行退出。


 4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司在京召开互联网电视管理专题会议, 副局长田进出席并讲话。

    网络司通报了近期互联网电视管理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加强管理的要求,中国网络电视台等7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单位和部分省局负责人发了言。田进指出,从2009年以来,总局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的管理,及时出台管理政策并指导督促落实。各地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运营机构认真落实总局文件和要求,积极开展和运营互联网电视业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引领了互联网电视的发展。

    田进举例说明了目前还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关于互联网电视发展和管理,他强调指出:一要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电视。这就是坚决落实中央领导关于互联网电视发展和管理的重要指示,从我国国情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由播出机构负责集成播出,确保电视机的内容安全、可管可控。二要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建设和运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由广电播出机构主导、主控、引领互联网电视业务规范发展。在这方面总局相关文件要求已非常明确,集成平台与相关机构合作要符合政策规定,同时集成平台和内容平台要密切合作,力求提供丰富的互联网电视节目内容,满足老百姓通过互联网电视点播的需求。还要积极探索共享多赢的商业模式,促进互联网电视业务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三要建立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屡禁不止的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和内容服务机构,实行退出。田进还指出,落实中央关于互联网电视发展和管理的指示精神,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总局将继续报告并协调解决互联网电视“黑盒子”(未经批准生产的机顶盒)生产、销售问题。还要解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违规向“黑盒子”提供互联网电视内容的问题。

  流媒体网点评:

  该来的终究会来!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巨头进入这个领域,所带来的不可控性也逐步增多,总局需要有所动作。

  而对于电视意识形态的管理始终不是互联网的打法所能突破的。但管理和执行确实两个层面。接下来要考验的是总局如何能在执行层面真正把互联网电视的管理落实下去了。否则狼来了的故事说的多了,也就真成了一纸空文,不痛不痒。

  易放难收,或许互联网盒子更像是个潘多拉盒子!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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