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拥抱OTT的破坏式创新
佚名| 通信产业网| 2013-01-08

【流媒体网】摘要: OTT是指互联网企业利用运营商的网络来发展自己的业务,大大小小的OTT厂商大至谷歌、苹果和腾讯,小至各种移动应用商店里的各种应用。对于仍在转型泥潭中挣扎的电信运营商而言,其破坏性和侵略性可以说是毁灭性的。


 
     即便是在去年年初,运营商无论如何也无法预见,OTT可以如此迅速地成长为运营商的顶级对手。从今年开始,各运营商高层在公开场合已经言必及OTT。在近期的“2012中国通信产业大会暨第七届通信技术年会”上,中国移动副总裁李正茂,用“极大破坏性”来描述OTT对于运营商的影响,并将OTT业务的替代,列为中国移动今年的两大挑战之一。

    OTT是指互联网企业利用运营商的网络来发展自己的业务,大大小小的OTT厂商大至谷歌、苹果和腾讯,小至各种移动应用商店里的各种应用。对于仍在转型泥潭中挣扎的电信运营商而言,其破坏性和侵略性可以说是毁灭性的。

    以腾讯推出的微信为例,从加入手机即时通讯战局到完胜战局,微信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而中国移动苦心布局三年的飞信,则在这场战役后基本销声匿迹。

    最新数据显示,微信的注册用户已经达到2.7亿,并以每月一千万的速度超高速增长。无论是总用户数和增长速度,这与电信运营商的用户发展现状都形成鲜明对比。

    微信等OTT业务对于运营商的侵略主要聚焦在两方面:一是流量上的侵略,OTT业务流量巨大已经不是秘密,以腾讯为例,腾讯一家的流量,就占据了中国移动40%的总流量,庞大的流量负担,曾经导致广东移动、河北电信等地运营商的网络瘫痪;二是业务上的侵略,优秀的OTT厂商往往凭借快、准、狠三大手段先发制人,即便电信运营商推出相同业务,也无法与之形成有效的对抗。

    不难看出,大OTT厂商已经对运营商产生不可逆转的替代作用,而更多的小OTT厂商正在大量涌入,这一方面对整个OTT产业链形成有效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也对电信运营商造成更多的、更大的压力。

    打压和排斥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只有拥抱、融入OTT,运营商才有可能承受住OTT厂商所带来的破坏式创新挑战。

    所幸的是,在错过了第一波机会之后,运营商准确把握住了第二波机会。以OTT TV(互联网电视)为例,近日,乐视网联合央视播控平台(CNTV)推出了“乐视盒子”,小米公司也顶风推出了“小米盒子”,OTT TV领域目前仍处于跑马圈地阶段,广电、互联网公司、电信运营商三方力量均已全部入局,中国移动早在2012年6月就成立了OTV工作组,而中国电信在去年5月就在山西、山东、贵州和辽宁四省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试点工作,中国联通则选择了和互联网视频厂商爱奇艺结盟。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电信运营商可以在最后化解OTT危机。从本质上来看,尽管有所进步,但改变其体制僵化、包袱沉重、创新乏力的被动尴尬局面并非一夕之功。尤其在互联网应用领域,运营商几乎屡战屡败,哪怕在全球范围内,也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成功案例,面对这样的事实,电信运营商目前能做的,只能是放低姿态,坚持战略上调整,来保持业务上的稳定增长速度。记住,是稳定,而不是快。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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