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充满寒意的春天
李楠| 流媒体网| 2012-03-14

    【流媒体网】消息 2012年,被业内认为是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市场迎来发展的重要一年,随着CCBN2012展会在即,令诸多的终端厂家都处于一种兴奋的状态。期待着在展会上的全新亮相,尤其是广电总局的181号文(《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给予了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互联网机顶盒一个可以发展的契机。对遭受禁锢已久的机顶盒厂商而言,CCBN2012可以是他们正式大展拳脚的绝佳平台。而就在此时,CCBN组委会的一则针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禁止通告如冷水浇头般,让机顶盒厂商从头凉到脚。

    近日,CCBN组委会下发了《关于规范展示互联网电视接收终端(含机顶盒)相关技术及产品的通告》,通告表示,在CCBN2012不得展出没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颁发序列号,与合法集成平台对接的互联网电视接收终端(含机顶盒)。详细通告如下:

    【第十二届中国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CCBN2012)展出的互联网电视接收终端(含机顶盒)应为拥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颁发序列号,与合法集成平台对接的技术与产品。

    参展商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展会现场不得展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互联网电视接收终端(含机顶盒)相关技术产品;二、展会现场不得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互联网电视接收终端(含机顶盒)相关技术产品提供文字、图片、视音频等信息宣传。】

 

   

[NextPage]    由此文联想到之前广电总局针对互联网电视所发布的181号文(《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具体内容,我们感觉到,随着电视新媒体的发展,针对互联网电视的相关规范也在逐步的落实,并且呈日益严控的趋势,这对依托开放智能,以Android 平台为基础的智能机顶盒而言,不是个好消息。

    此前的181号文中提到,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只能接入到集成平台上,也就是说未来的互联网电视终端只能对应现有的7家集成平台商(CNTV、百视通、华数、湖南广电、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内容。

    而集成机构选定拟合作的终端产品的类型、厂家、型号后,需向广电总局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广电总局将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现行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针对合格型号的终端产品授权发放相应的号段,允许在号段范围内生产终端产品。经授权的集成机构,负责按照唯一原则确定每一台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的编号。

    但目前市场上诸多的智能终端,并未采取和集成平台对接的方式,而是直接关联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客户端,来直接为用户提供多元化服务。这符合国际OTT的趋势,但和中国的OTT的产业环境和监管政策形成了极大的冲突。

    从主管部门的职责角度来看,保证内容传播的可控可管是他们的职责,但一刀切的方式过于简单,也使得产业创新面临了更多的阻碍。而从终端厂家的角度而言,参加CCBN展会,更多是为自己的新产品寻求市场机遇。而新产品的最终面世,必然要经过实验室的检测、DEMO演示、小规模使用,大规模普及的阶段。因此预计此次CCBN期间,会有诸多的DEMO产品的面世,这既是展示自身技术,给业内诸多合作伙伴的参考,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是听取市场反馈的机会。而这个时期的产品,离181号文件所要求的运营资格必然是会有一定差距的。

    因此,在此届CCBN上,那些预备在CCBN2012上展出互联网电视新技术及新概念产品的厂商们,经这一通告的下发后,也不得不把产品“藏”起来,同时使CCBN2012展会上的新产品的展示褪色不少。而在这一系列行为的背后,其实昭示了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电视的严管态度。

    预示着互联网电视发展的未来之路并不像想象的那般平坦,这个春天对于机顶盒厂商而言,是充满寒意的。我们流媒体网认为:任何新产业的发展,除了关注产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外,更要关注的是产业环境和政策环境。不考虑后两者的结局就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无奈。尤其在中国,股市是政策市,电视新媒体产业又何尝不是!

 

责任编辑:lmtwadmin

分享到: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流媒体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流媒体网所有,转载需注明出处。非本站出处的文章为转载,观点供业内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收集整理,仅供学习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