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百川:IPTV、手机电视不能由电信管理
周晓静| 流媒体网| 2007-08-23
    【流媒体网】8月23日报道:在今天举行的“第三届数字新媒体高峰论坛”(CDMS2007)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委副主任杜百川在谈到新媒体的业务管理时强调指出,“IPTV和移动多媒体广播属于广播媒体,不能按电信增值服务进行管理,所以执照均由广电总局颁发”。
    但他同时表示,IPTV/手机电视≠新媒体。杜百川认为,IPTV/手机电视=内容提供+传送网络和接收,内容提供者是新媒体,传送网络和接收不是媒体。“就像电视台是媒体,而发射台不是媒体。”
    IPTV和移动多媒体(俗称手机电视)属于广播媒体,但IPTV和手机电视不等于新媒体,那他们到底是不是媒体?这两个同一天出自同一个人的说法似乎彼此矛盾。而实质上其内涵一点也不矛盾,先说它们是媒体,是媒体就要由广电来监管,再说它们不等于媒体,也就是说只有其中的一部分,即内容提供者才是媒体。
    目前颁出的4张全国性IPTV牌照以及11张手机电视牌照,全部握在广电系手里,电信系以及一些广电系统外的内容商一直期待牌照可以落到自己这边,此次希望看来又落空了。从21号主题报告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到今天杜百川的演讲,一直明确强调的都是这个问题――广电是主导。
    广电电信一直以来的话语权之争似乎越来越被摆到明面上来了。这也包括,杜百川今天明确表示,哈尔滨的三网融合并非三网融合,因为那里还没有数字电视网。他强调“这样只会促进电信的进一步垄断”“有线电视数字化是三网融合的基础”。(周晓静)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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