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于申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长期科技计划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 广电总局| 2026-07-09
【流媒体网】摘要:产学研协同!

  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科技创新的系统性、前瞻性,推动科技创新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广电总局启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长期科技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立足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职责使命,把握“二三四”工作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前沿趋势、现实急需、行业关切等重大科技问题,征集并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产学研用单位,开展发展战略研究、关键技术攻关、融合应用探索和标准规范研编等,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培育广电视听新质生产力。

  二、项目范围及要求

  围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长期科技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申报应坚持整体性原则,须覆盖对应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可设置不超过4个子课题。项目由一个单位牵头申报,设一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一个课题的负责人。

  各省(区、市)广电局可推荐辖区内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如立项,将确定为部省合作项目,由广电总局和地方广电局协同管理,联合推动项目实施和成果转化。

  三、申报资格要求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中长期科技计划年度项目鼓励广电总局实验室依托单位或有较强研发实力的企业等创新主体作为牵头申报单位,联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组成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和成果应用。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支撑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等,能够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和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负责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每年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

  (四)项目单位及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六)已经承担中长期项目且逾期未结项的单位,不得再次牵头申报。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注册并登录广电总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kjxm.nrta.gov.cn),查看项目申报指南,并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函、所需附件材料等。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二)评审。广电总局科技司委托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三)立项。广电总局科技司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签订合同书。

  咨询电话:

  010-86092097(项目申报咨询)

  010-86096235(项目管理系统咨询)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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