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广西广播电视局印发《贯彻落实“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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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提到,2025年,创作推出100部左右的作品,探索更多“微短剧+文旅”的融合新模式,更好将微短剧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
2025年,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创作播出一批“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优秀微短剧,打造凸显广西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通过微短剧传播广西法治社会建设成果与法治理念。
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指导创作一批以经典著作为蓝本、被人民群众广泛接受的优秀微短剧。
指导创作一批讲述新时代国有品牌、民营品牌及“老字号”创新发展故事的优质微短剧。
指导创作一批有思想内涵、有艺术追求、有制作品质的非遗题材微短剧,搭建起微短剧与非遗良性互动的新桥梁。
以下为通知全文——
自治区广电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文广(体)旅局、融媒体中心,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广西视听产业发展协会、区内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广西微短剧繁荣发展,打造优质文化产业品牌,助力广西旅游年建设,现将《贯彻落实“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广电局
2025年3月19日
贯彻落实“微短剧+”行动计划赋能千行百业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微短剧与千行百业结合,激发全社会深度参与网络文艺创新创造的活力,丰富拓展微短剧题材、体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助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方向,以“共创微短剧、同步探广西”为主题,深入组织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创新表达广西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良的生态环境、丰富的人文资源、壮美的自然风光、和睦的社会民情、澎湃的发展活力,打造以推动桂派微短剧品牌建设为目标的品牌化、以争创国家级大奖为目标的精品化、以构建微短剧产业的全链条生态为目标的产业化路线,提升广西在全国的知名度、美誉度,力争有多部作品入选广电总局300部重点微短剧名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广电局牵头主办,联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网信办,自治区文联、科协、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宗委、司法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博览局共同组织。
协办单位:广西广播电视台,各高等院校,各市、县(区)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委、司法局、商务局、文广(体)旅局、融媒体中心,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广西广电与网络视听协会、广西视听产业发展协会、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区内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
三、创作方向
按照广电总局通知提出的六个主要创作方向,结合广西实际,拟订以下创作条目,但不限于此范围,鼓励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主动适应网络视听日趋互动化的传播特征,深刻把握信息时代受众的接受习惯和审美需求,推动微短剧创作、生产、传播、推广等产业链各环节协同联动,统筹微短剧题材、类型、风格多样化发展;鼓励微短剧创新话语表达、视听呈现、生产传播、商业模式,努力推动微短剧成为反映新时代伟大实践、人民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新载体,成为发展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和主流文化的新渠道。
(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
结合《2025广西旅游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继续落实《关于开展“潮起八桂·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的通知》,围绕乡村振兴、名城名村、非遗文化、产业园区、文物古迹、红色传统、城市景点、自然景观等八大创作方向,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引导网络视听机构在广西取景、拍摄,创作播出一批优秀微短剧,推动取景地“出圈”,打造影视场景体验打卡点。鼓励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与越南等东盟国家合作拍摄文旅主题微短剧。2025年,创作推出100部左右的作品,探索更多“微短剧+文旅”的融合新模式,更好将微短剧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
(二)“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创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促进微短剧与法律知识、法治案例深度融合,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形式展现法律的威严与温度,更好地将微短剧的传播优势转化为普法效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助力法治广西建设。2025年,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创作播出一批“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优秀微短剧,打造凸显广西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通过微短剧传播广西法治社会建设成果与法治理念。
(三)“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创作计划
推动微短剧融入科普知识和科学精神,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科普微短剧创作,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赋能广西科普能力建设。2025年,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四)“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创作计划
推动微短剧与中华经典古籍、名著名篇,以及其中的名人名句等传统文化资源相融合,用新表达、新手法、新技术,融入新时代精神,对经典及蕴含在其中的内涵、智慧进行创新演绎和阐释,创作播出一批源于经典、观照现实的“经典”微短剧,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营造全社会学习经典、爱上经典的氛围。2025年,指导创作一批以经典著作为蓝本、被人民群众广泛接受的优秀微短剧。
(五)“微短剧里看品牌”创作计划
运用微短剧创作传播优势,充分联动各行各业、深度赋能品牌发展,鼓励带动品牌方、制作方、广告方等通力合作,共同讲好广西品牌创新发展的故事,搭建起品牌与消费者生动互动的重要桥梁,助力企业文化传播。2025年,指导创作一批讲述新时代国有品牌、民营品牌及“老字号”创新发展故事的优质微短剧。
(六)“微短剧里看非遗”创作计划
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致力融合古今,赋予微短剧艺术以非遗特色、增强其文化内涵,让非遗通过新技术、新场景、新形式焕发出新生机、促进其活态传承,着力开发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非遗题材微短剧作品,助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2025年,指导创作一批有思想内涵、有艺术追求、有制作品质的非遗题材微短剧,搭建起微短剧与非遗良性互动的新桥梁。
四、贯彻落实措施
“微短剧+”行动计划划分事前指导、事中支持、事后扶持三个阶段,从组织、政策、资金、资源、创作、审核、平台支持、交流合作、评价奖励等多个方面,支持微短剧创作传播和产业发展。
(一)事前指导阶段
1.发挥部门协同的联动作用。对应六大行动的局相关处室参与活动组织策划、对口联络等事项,共同推进工作,定期会商,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加强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网信办,自治区文联、科协、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宗委、司法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博览局的沟通协调,推进资源整合共享,强化常态化分工协作和协同联动。统筹协调资源,鼓励全社会参与,为微短剧创作与传播提供坚实保障,为文化创新注入强劲动力,赋能千行百业。
2.发挥选题会的指导作用。3月份召开线上选题会,深入解读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指导区内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和专业机构的网络微短剧原创能力,鼓励创作具有地方特色、文化深度的作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提供创作指导、培训等服务,提升微短剧的创作质量和艺术水平。
3.发挥评审与扶持相结合的驱动作用。分别在3、6月份各召开1次专家评审会,在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报送的创作计划中优中选优,遴选出不超过20部作品重点扶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对重点扶持作品在剧本孵化、拍摄制作阶段,视剧本质量、创作前景、剧情时长给予每部作品部分资金扶持。获评重点扶持作品需签订扶持合同,我局将紧密跟踪重点扶持作品的拍摄进度,对未达到预期设定质量、未完成拍摄计划的作品将收回扶持资金。
(二)事中支持阶段
1.发挥广西视听产业发展协会的纽带作用。组织各市、县文广(体)旅局深入摸排属地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推荐优质机构加入广西视听产业发展协会。充分发挥广西视听产业发展协会在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会员单位、服务行业发展的沟通桥梁作用。组建“剧管家”服务队伍,在项目立项、编剧、备案、拍摄、送审等环节提供服务指导。
2.发挥《网络视听评议》的导向作用。聚焦区内外头部网络视听平台、优秀微短剧,发挥行业专家学者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的作用,强化局《网络视听评议》的导向作用,每月至少刊发一篇“微短剧+”行动计划的评论,深入剖析其创新模式、运营策略和传播成效,挖掘其成功经验。通过系统梳理与对比分析,为广西微短剧行业在内容创作、平台建设及品牌塑造等方面提供有益借鉴,助力本地行业高质量发展与创新突破。
3.发挥审核机制的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广电总局的相关要求,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精选评审专家人选,扩大评审专家队伍,建立高效的审核机制,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三)事后扶持阶段
1.支持广西微短剧挺进主流视听平台。入选广电总局300部重点微短剧名录的优秀作品,视作品的质量、时长、播放量、社会效益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在广西立项备案且正片在主要视频网站(抖音、快手、爱奇艺、腾讯、优酷、芒果TV等)上线播出的,单集平均有效播放达到100万次以上播放量,每部视有效播放量给予不同额度的扶持。此项扶持资金不重复累计。
2.支持广西精品微短剧跨海出圈。广西区内网络视听机构作为第一出品方制作的微短剧,按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制作费用、海外发行收入、版权海外交易额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与越南等东盟国家合作拍摄的文旅主题微短剧,视作品的质量、时长、播放量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此项扶持资金不重复累计。
3.支持企业开展网络微短剧配套服务。在广西注册的网络微短剧配套企业,为在广西拍摄的剧组提供影视拍摄场景、影视道具、服装、摄影器材等租赁业务且剧片已在线播出,年度服务的剧组达到20部以上的予以一定额度的支持。
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
时间:2025年2月;
内容:协调相关厅局,建立“微短剧+”行动计划专项工作机制,制定“微短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培训交流活动
时间:2025年3月;
内容:召开选题会,深入解读广电总局“微短剧+”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介绍“微短剧+”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创作方向等,邀请区内外头部企业、行业专家对微短剧选题、创作开展研讨交流;指导区内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广泛报送微短剧创作计划。
(三)开展评审活动
时间:2025年3月、6月份;
内容:分别在3月份、6月份各组织1次选题评审会,对报送的微短剧作品选题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不超过20部作品重点扶持。对列入局重点扶持的创作计划,视剧本质量、创作前景、剧情时长给予每部作品一定额度的融资扶持经费。
(四)争取广电总局的指导支持
时间:全年;
内容:主动向广电总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在选题方向、创作质量、展播平台、入选300部重点微短剧名录等方面争取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的指导和支持,力争有多部作品入选广电总局300部重点微短剧名录。
(五)优秀作品展播、译制活动
时间:2025年3—11月;
内容:根据重要时节、重大节庆、重点宣传主题,推出相应内容的微短剧作品。协调国内头部知名网络短视频平台开展展播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网络视听机构针对东盟国家开展译制展播活动,利用中国—东盟视听周活动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千行百业参与活动。各市、县文广(体)旅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机构,推动活动出彩,作品出圈,扩大活动影响力。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吸引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级融媒体中心要主动联动当地明星企业、特色企业共创企业品牌微短剧,深度赋能品牌发展,带动品牌方、制作方、广告方等通力合作,共同讲好广西品牌创新发展的故事,助力企业文化传播。2021年以来入选广西广电视听(电影)创作基地的制作机构,每家要创作不少于1部微短剧。
(二)要加强指导,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各市、县文广(体)旅局要跟踪作品创作拍摄情况,及时提出指导修改意见,提升作品文化和审美内涵,树立微而不弱、短而不浅、剧有品质的鲜明导向。要结合各地资源,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要求,加大力度策划微短剧项目。要创新服务,为拍摄制作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作品衍生创作与孵化产品相结合,促进拉动关联消费,形成“微短剧+”联动消费模式。
(三)要及时报送作品。各作品实施主体分别于3月30日、6月30日前向自治区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电子邮箱:wlstjmglc@163.com)报送创作计划(含申报机构、作品名称、题材类型、时长规格、计划上线时间、500字以上的内容概要等要素)的电子版(附件1)。入选重点选题作品的机构每月28日前向自治区广电局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附件2)。
(四)要及时反馈播出情况。作品实施主体应将所有的“微短剧+”行动计划作品在上线播出后一个月内,向自治区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电子邮箱:wlstjmglc@163.com)专文报告作品的有效播放量、收入分成情况,有效播放量超过1000万次的爆款剧还要及时报告作品影响力、获奖情况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韦泽华,0771—5516021;蒙乃顺,0771-5516055。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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