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科技部发布《关于批准建设媒体融合与传播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需求,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强化科技支撑,经专家评审,科技部决定批准建设“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传播内容认知国家重点实验室”“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超高清视音频制播呈现国家重点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
在4个全新获批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中:
“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由教育部主管,依托单位是中国传媒大学;
“传播内容认知国家重点实验室” 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依托单位是人民日报社人民网;
“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由新华通讯社主管,依托单位是新华通讯社新媒体中心;
“超高清视音频制播呈现国家重点实验室”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管,依托单位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同时,《通知》提到,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应抓紧组织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科研队伍、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和提升实验研究条件、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做好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科技部关于批准建设媒体融合与传播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9〕372号
教育部、人民日报社、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具备先进科研装备的重要科技创新基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全媒体时代发展需求,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强化科技支撑,经专家评审,科技部决定批准建设“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传播内容认知国家重点实验室”“媒体融合生产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超高清视音频制播呈现国家重点实验室”等4个实验室。
请你们抓紧组织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科研队伍、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和提升实验研究条件、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做好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科 技 部
2019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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