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获得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许可
佚名| 齐鲁网| 2014-03-12

    【流媒体网】摘要:为了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推动传统广电媒体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增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项目,并获得批复。


    为了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推动传统广电媒体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申请增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项目,并获得批复。《批复》同意增加山东网络台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业务,包括运营和管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以及开办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类节目的点播服务。

    为了更好地提供互联网电视服务,近期,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与互联网电视有关集成播控牌照方初步达成内容接入合作意向,从技术层面上建立并完善了与传统电视直播平台的技术接口和共享机制,实现了节目资源的双向流动,并已完成了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试商用平台建设,形成了以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内容服务为主的山东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的格局。

    流媒体网点评: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运营商现累计为十一家,分别为: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浙江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南方广播传媒影视集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江苏广播电视台、湖北广播电视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电影频道)、山东网络广播电视台。

    【资料: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

    1、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 必须建立、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审核制度,播放的节目内容必须符合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并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

​    2、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必须建有安全、可靠、可管、可控的互联网电视节目服务平台,节目服务平台只能与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机构所建设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相连接,不能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相连接,不能采取开放式链接。

    3、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播放节目的播出方式、节目内容,不得超出许可证规定的范围。

    4、持有“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转播业务,可转播的频道范围仅限于经广电总局批准的可在全国覆盖的广播电视节目频道。  (2010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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