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3-2014互联网电视(OTT TV)十大趋势-中篇
流媒体网| 2014-01-26

    【流媒体网】消息:2013硝烟犹在,2014蓄势待发,又到了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之时,过去的一年,互联网电视(OTT TV)领域的竞争超出我们的预期,新的一年,互联网电视是依旧保持其强劲的势头,还是会面临突击之后的调整?希望通过我们对于2013年的重要事件的系列盘点,能更好梳理出2014年的互联网电视(OTT TV)产业的成长脉络。给行业一些参考,借鉴。

       (接:盘点:2013-2014互联网电视(OTT TV)十大趋势-上篇
          连接:http://otv.lmtw.com/vp/201401/100334.html)

  四、价格面:颠覆从价格开始,市场混战

  2013年9月,互联网企业在智能电视领域掀起一场价格大战,传统家电企业亦不能独善其身,纷纷卷入战局,混战不休。详情参见:史上最强表格 26项参数对比看透9月电视战局http://otv.lmtw.com/vp/201309/95161.html

 

 

  电视价格战的导火索由乐视点燃,2013年5月7日,发誓要“颠覆”行业的乐视用6999元、60寸的价格让业界倒吸一口冷气。然后,经过三个多月的发酵,在小米电视发布前后,各种跌破眼镜的价格纷纷来挑战底线,曾经昂贵的四五十寸大平板价格2000多元。而2014年初,乐视再度扔低价炸弹:新推70寸的max70价格8999元,X60价格降至4999元。

   电视一体机价格混战的同时,盒子价格却惊人的统一:299元是OTT盒子的价格魔咒,不管愿意不愿意,大多盒子的价格都围绕299而定,而亦有不少电视棒产品将价格定在199元,而下半年阿里的横空出世,百万盒子免费赠送的大手笔,更是将硬件免费的举措推到极致!

  流媒体网点评:从未来来看,真正决定互联网电视成长的核心不在于简单的价格,而在于电视机作为家庭不可获缺的耐用消费品,受更新换代的消费思维影响下所体现出来的购买产品的综合性价比。而且电视尺寸越大,这个综合性价比要求越高。最后无论是被政策所影响,还是因为互联网企业借电视的平台完成了资本的布局后的转型,还是因为这是个无底洞而不得不退出,对于这些电视行业的外来者,他们只是多元化尝试的失利,还可以退回去,但对于传统电视行业来说,从革命到被革命,却再也回不去从前了。

  2014年,价格战还会是新人的敲门砖,对对于已经入场的企业来说,要考虑的是构建合理的商业模式。从烧钱变为赚钱。

[NextPage]  五、业务面:应用商店、聚合业务的热与冷

  2013年,基于互联网电视的应用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其中应用商店和聚合类产品成为当年的热点。

  各厂家纷纷召开应用商店的开发者大会,期望通过自身平台的影响力来吸引更多的下游开发者,形成聚众效应





  众多的开发者大会激发了参与者的热情.尤其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应用开发由于参与门槛低,因此开发者众多。形成一派繁华。而家电厂家为了市场销售形成卖点,关注重心更多在于追求数量。

  但是,实际的应用开发容易受到各厂家自有平台的技术差异,电视屏使用特性和PC、手机屏的差异,以及目前还缺乏盈利手段的阶段。因此,导致了最终能够进入电视屏的上线应用数量远小于已开发应用,形成了典型的漏斗效应。

   聚合类业务,则是以 APP的形式,通过抓取互联网视频网站的资源,进行组合,推送给用户,从用户体验来说,起到了一站式的作用,但是在内容版权和来源上则存在着极大的风险,而聚合业务,其实盘算的也是一个由黑到白,期望借助用户规模成势的思路,但是在2014年的产业环境下,恐怕很难。

  流媒体网点评:应用和业务依旧会是2014年的产业关注重点,但是对于应用我们要更加求质而非求量。同时对于应用的安全性 和内容的 合法性上面要强化。否则,随着2014年整个互联网电视行业监管的加强,很容易成为企业成长的门槛 。

  如果从业务本身而言,2014年我们认为以游戏、教育、电商为用户卖点,辅之以视频服务为高价值亮点的组合业务形态会成为趋势,从相应的针对群体市场切入,或许会在商业模式的探索上会有所突破。

[NextPage]  六、版权面:官司频出,电视成为维权新战场

  2013年,随着互联网电视的兴起 ,围绕电视屏的版权官司日益增多,电视成为了维权的新战场 。

 

 

  但在盗版官司不断的同时,维权行为也在不断的进行

  2013年12月,由小米科技、爱奇艺、优酷土豆、乐视网、新浪视频、CCTV央视网等互联网电视企业联合成立中关村核心区互联网电视产业联盟。成员企业约覆盖了全国超5亿的用户,成为国内互联网电视最大的产业联盟。

  013年12月20日,未来电视与盛世骄阳战略合作发布会举行,双方着眼坚持互联网电视内容版权正版化运营,推进国内互联网电视健康可持续发展,立足全产业链进行全面布局。

  2013年12月25日,芒果TV发布关于湖南卫视节目互联网电视独家版权的声明称,《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我们约会吧》、《百变大咖秀》等湖南卫视出品综艺节目,由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快乐阳光)独家拥有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领域运营权,快乐阳光公司旗下芒果TV享有互联网、IPTV、手机移动电视的网络视频直播、点播和轮播的权利。同时,通过客户端形式以机顶盒或电视机为终端的互联网电视业务,“芒果互联网电视”是上述内容唯一的互联网电视播出平台。

   流媒体网点评:盗版与反盗版的纠结, 这样的版权乱战局面与几年前视频网站之间的你告我我告你局面何其相似,或者,大乱之后才有大治,得益于当初的纷争,互联网视频领域的版权局面已经好了很多,因为OTT带来的互联网因子,电视屏预计也将有一场乱局。只是随着互联网与电视跨界融合之后,对于内容版权的互联网权益还是电视权益的界定将显得更为重要?而2014年开年之初的一系列动向,都指向了对于行业的整顿将从内容开始着手。

        (待续)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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